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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2018-02-13 00:00来源: 石嘴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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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预算公开

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基本情况

二、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四)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需要说明的问题

三、名词解释

四、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格

表1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表4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表5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表6 政府采购预算表

表7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表8 部门经济分类明细表

表9 政府经济分类明细表

表10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明细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第一部分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机关事务管理的法规、政策,研究提出深化机关事务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负责拟定市本级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规划、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对下级政府有关机关事务工作的指导。

(二)负责市本级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负责研究确定机关后勤服务项目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协同有关部门推进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

(三)负责市政府确定的机关集中办公区及其公用设施的统一规划、建设、管理以及物业监管、治安保卫、消防安全等工作,协助做好民防相关工作。

(四)负责市政府授权管理的国有资产、房地产日常管理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协同推进市本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统一管理,指导下级政府做好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工作。

(五)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工作。

(六)负责制定接待工作的具体规定和办法,负责市本级公务接待工作,指导下级政府公务接待工作,组织实施规定范围内的公务接待,协调各接待单位改善接待条件,提高服务水平。

(七)负责管理公车运行服务中心,保障规定范围内的公务活动。

(八)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及人员基本情况

按照石政办发〔2014〕127号和石编发〔2017〕18号文件,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办公室、物业科、服务科、接待科、公共机构节能科、资产和财务管理科六个科室。核定全额预算编制29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正科级领导职数6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个,工勤人员编制10名。现在职人员50名,其中:在编在职人员29人(正处级领导干部2名、调研员1名、副处级领导干部1名、副调研员1名、副团职干部1名、科级领导干部5名、副科级领导干部2名、副主任科员1名、工作人员6名、司勤人员9名),公车服务中心驾驶人员20名,公益性岗位1名。退休人员2名。公务运行车辆37辆。

第二部分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石嘴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33957755.17元,比2017年预算24020751元,增加9937004.17元,增长41.37%。增长主要原因:一是行政中心办公楼取暖费2018年度编制在我单位,办公用房取暖费增加;二是增加工勤编制人员9人,置换编制人员19人,人员经费增加;三是公务用车数量增加至37辆,同时单车定额标准调增,公车运行经费增加。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公共预算收入说明:财政拨款收入33957755.17元,其中:经费拨款33957755.17元,纳入预算管理33957755.17元。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公共预算支出说明:公共预算支出33957755.17元,其中基本支出12057155.17元,项目支出21900600元。

四、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预算规模变化情况

石嘴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33957755.17元,比2017年财拨款预算数增加9937004.17元,增加41.37%。增长主要原因:一是行政中心办公楼取暖费2018年度编制在我单位,办公用房取暖费增加;二是增加工勤编制人员9人,置换编制人员19人,人员经费增加;三是公务用车数量增加至37辆,同时单车定额标准调增,公车运行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预算构成情况

石嘴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拨款预算33957755.17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机关服务、专项服务)33037801.81元,占97.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2009.12元,占1.12%;医疗卫生196049.36元,占0.58%;住房保障支出341894.88元,占0.1%。

(三)财政拨款预算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石嘴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33957755.17元。其中:

1.机关服务(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类款项2010303,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1108201.81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10414522.25元,增长693679.56元,增长66.61%;

2.专项服务(水电费、物业费、机关餐厅补助、维修(护)、会议中心等)类款项2010304,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0400600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21335259.11,减少934659.11元,下降43.81%;

3.专项业务经费(公务接待费)类款项2010305,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500000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709769.9元,增长793230.1元,增长111.34%;

4.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类款项2080505,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64984.8元,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413358.8元,减少48374元,下降11.7%;

5.财政对工伤保险类款项2082702,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9124.62元,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5555.04元,增长3569.58元,增长64.26%;

6.财政对生育保险类款项2082703,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299.7元,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4444.03元,增长2855.67元,增长64.26%;

7.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类款项2080504,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00元,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12600元,减少12000元,减少95.24%;

8.行政单位医疗类款项2101101,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45993.92元,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88880.64元,增长57112.28元,增长64.26%;

9.公务员医疗补助类款项2101103,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9205.44元,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24818.64元,增长14386.8元,增长57.97%;

10.其他医疗保障支出类款项2101199,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10850元,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7000元,增长3850元,增长55%;

11.住房公积金类款项2210201,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18990.88元,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139580.64元,增长79410.24元,增长56.89%。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依据车辆实际运行情况及历年公务接待总体支出情况,预算2018年度三公经费总计3942862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856500元,公务接待费2086362元,比2017年预算支出有所增加。原因:公务用车数量比2017增加了14辆,公车数量总计37辆,同时单车定额标准调增,公车运行经费增加。

六、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石嘴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138.49万元,比2017年预算1513.53万元增加624.96万元,同比增长41.29 %。增长原因:一是行政中心办公楼取暖费2018年度编制在我单位,办公用房取暖费增加;二是增加工勤编制人员9人,置换编制人员19人,人员经费增加;三是公务用车数量增加至37辆,同时单车定额标准调增,公车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石嘴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石嘴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单位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建筑物面积84419.73平方米,价值316801488.05元;车辆30辆,价值10308319.4元;家具、用具等价值8041571.83元;其他资产价值3698929.27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1.2018年根据机关事务工作职能要求,认真做好政务后勤保障各项事务。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部分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评价。主要包括新区行政中心、三馆一中心、科技信息中心物业管理项目和机关餐厅补助项目。按照《物业服务管理考核办法》、《机关餐厅管理考核办法》等分别加强对物业服务和机关餐厅的监督管理,按月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支付费用,按照“保障重点,勤俭节约,科学管理,规范操作”的要求使用好财政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地方本级支出、对上级政府的上解支出、对下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地方本级收入、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政府的上解收入。

3.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6.人员经费: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日常公用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8.“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1)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4)公务用车购置: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第四部分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格

见附表石嘴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格,其中:

表1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表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表

表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表4 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表

表5 基本支出经济科目表

表6 “三公”经费预算表

表7 政府采购支出表

表8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表9 部门经济分类汇总表

表10 政府经济分类汇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预算表

表12 部门支出预算表


附件:石嘴山市本级2018年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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