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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6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8年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石财发〔2018〕25号文件要求,现将市人社局系统2018年预算信息情况公开如下:
一、主要职能:市人社局:1、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方针、政策;2、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3、负责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的综合管理;4、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政府奖励制度,承担市政府奖励和表彰相关工作;5、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6、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工作;7、承担促进就业工作。市社保局: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社会保险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2、负责各类机构及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含职业年金)、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的经办工作。3、负责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核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征收工作。4、负责社会保险缴费记录、退休人员档案、个人账户管理等工作。5、负责全市社会保险统计分析、基金运行分析和预警及社会保险稽核等工作。6、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核定、支付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7、负责编制和执行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和实施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机制,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8、负责开展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9、完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市就业局:1、负责拟定全市就业创业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职业介绍指导、就业咨询、就业培训等工作,指导协调用人单位规范劳动合同管理;3、负责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开展创业培训、指导、协调、统计、服务等工作;4、负责本市人才市场管理及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收集、发布人才供求信息,组织开展人力资源交流活动,提供人事代理服务,负责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及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政策工作;5、负责人才信息库建设、人才招聘广告审核、聘用合同鉴证、人才素质测评等工作;6、负责失业保险费管理、使用以及社会保险费代缴等工作;7、负责辞职解聘人员重新就业和失业、养老、医疗保险代理等工作。市就业创业贷款担保中心: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就业创业以及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拟定石嘴山市扶持创业贷款担保计划并组织实施;3.负责创业贷款担保基金的筹集和管理工作;4.负责创业担保贷款贷前调查、贷款担保、贷后服务、贷款催收、利息补贴发放等工作;5.负责农村妇女创业担保基金和贴息资金的管理、贷款担保、贷款回收、利息补贴发放等工作;6.承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市监察支队:1、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检查用人单位的遵守情况;2、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投诉,并负责依法查处;3、负责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依法行使监督检查权;4、协助办理劳动保障行政复议听证、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市人社局设机关职能科室13个:分别为:办公室、政工科、政策法规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创业与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公务员管理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人事管理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办公室)、工资福利科、养老失业保险科、工伤医疗保险科、劳动监察与调解仲裁科。下设事业单位7个:其中:正处级事业单位1个,副处级事业单位1个,正科级事业单位5个,分别为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市就业创业服务局、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市就业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人社局系统编制人数共有人员148人:公务员42人,其中处级公务员5人,科级公务员29人,科员以下8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38人,其中处级1人,科级20人,科级以下17人。事业人员68人,其中中级3人,初级31人,其他34人。在职人员145人,公务员47人,其中处级6人,科级31人,科级以下10人。在职人数145人,公务员4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32人,事业单位66人。离退休60人,车辆编制4辆。
1.市人社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7859091.06元,比2017年预算7568856.8增加290234.26元,增长3.83%。
2.市社保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0487612.66元,比2017年预算6506737.5元增加3980875.16元,增加61.18%。增加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基本支出增加3072875.16元,原因是因五险合一原医保中心与原市社保局机构合并,原社保局33个编制现增加至60个,政府聘用编制增加1名,财政供养编制增加13名;二是2018年项目支出增加908000.00元,原因是五险合一原医保中心与原市社保局机构合并,业务工作量增加,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经费,档案管理工作经费,全民参保登记业务工作经费,人脸试点技术应用费用,大额医疗费用真实性调查、社保卡制卡及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实地稽核等工作经费1638000元;财政供养人员工资310000元;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助资金并1670000元。
3.市就创局2018年收入预算总数为8130210.68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029051.68元,增长59.38%,增长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3710000元。
4.市就业创业贷款担保中心2018年收支总预算1492047.28元,比2017年预算拨款执行数增加50096.28元,增长3.47%。主要原因:2017年10月新招录人员一名,基本支出增加。
5.市监察支队2018年收支总预算947168.25元,比2017年收支总预算增加86928.25元,增长9.18%,主要原因:2017年下半年新考录2名公务员,各项费用增加。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公共预算收入说明:市人社局财政拨款收入7859091.06元,其中经费拨款7859091.06元。市社保局财政拨款收入10487612.66元,全部为经费拨款。市就创局财政拨款收入8130210.68元,其中:经费拨款8130210.68元。市就业创业贷款担保中心财政拨款收入1492047.28元,其中:经费拨款1492047.28元。市监察支队预算收入总计947168.25元,全部为经费拨款。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1.市人社局2018年财政预算支出为7859091.06元,基本支出为6229091.06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366601.83元;商品服务支出756996.23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5493元。项目支出为1630000元,其中:全市65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取暖费、医疗保险补助及住房补贴和困难企业军转干部养老金及医疗保险补助等930000元,组织全市公务员培训、各类考试工作经费650000元,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办案工作经费50000元。
2.市社保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0487612.66元,其中基本支出为6869612.66元,包含工资福利支出6307358.68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08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37170.98元。项目支出为3618000元,包含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经费,档案管理工作经费,全民参保登记业务工作经费,人脸试点技术应用费用,大额医疗费用真实性调查、社保卡制卡及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实地稽核等工作经费1638000元;财政供养人员工资310000元;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助资金并1670000元。
3.市就创局2018年财政预算支出为8130210.68元。其中:基本支出3080210.68元;项目支出5050000元,包含市本级财政负担20%三支一扶工资1000000元,提前下达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3710000元,就业促进会工作经费、失业保险网络维护费、档案托管费、失业动态监测工作经费及人社大厦日常运行费等费用340000元。
4.市就业创业贷款担保中心2018年公共预算支出1492047.28元,基本支出612047.28元,项目支出880000元,其中:全市就业创业贷款担保工作经费100000元;创业担保贷款市财政贴息资金780000元。
5.市监察支队2018年预算支出总计947168.25元。其中:基本支出887168.25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9.8%,主要增加费用是工资福利支出;项目支出60000元,与2017年预算项目支出数额一致,无增减变化。
四、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财政拨款预算规模变化情况
市人社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7859091.06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9543152.14减少元,降低17.65%。市社保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10487612.66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24186861.54元减少13699248.88元,减少63.76%。市就创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8130210.68元,比2017年执行数13381058.91元减少5250848.23元,下降39.24%。市就业创业贷款担保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1492047.28元,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88433.31元(去除普惠金融发展支出613万元),增长5.6%。市监察支队018年财政拨款预算947168.25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264640.05元,减少21.8%。
(二)财政拨款预算构成情况
1.市人社局财政拨款预算7859091.06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000元,占0.60%,社保和就业支出6800727.3元,占86.53%;医疗卫生支出409245.83元,占5.21%;住房保障支出602117.93元,占7.66%。
2.市社保局财政拨款预算10487612.66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安全、教育)60000元,占0.5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34558.83元,占89.9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7083.93元,占2.83 %;住房保障支出695969.9元,占6.64%
3.市就创局财政拨款预算813.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471万元,占57.94%;社保和就业支出297.36万元,占36.58%;医疗保险支出11.78万元,占1.45%;住房保障支出27.07万元,占3.33%;项目支出预算拨款505万元,占62.12%。
4.市就业创业贷款担保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1492047.28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00元,占0.3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4709.20元,占4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4286.40元,占2.3%;市本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780000.00元,占52.42%;住房保障支出58051.68元,占3.84%。
5.市监察支队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947168.25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5355.65元,占87%;医疗卫生47942.28元,占5.1%;住房保障支出73870.32元,占7.8%。
(三)财政拨款预算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市人社局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7859091.06元,具体安排是:一般公共服务类,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7000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741447元,降低94.0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800727.3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380283.98元,降低5.3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09245.83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384742.99元,降低48.46%。住房保障类,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02117.93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27868.41元,降低4.42%。
2.市社保局本年财政拨款预算总计10487612.66元。其中:基本支出6869612.66元,项目支出3618000元。基本支出明细情况:一是工资福利支出6307358.68元,其中:基本工资2085732元,津补贴1177632元,绩效工资450185.14元,个人取暖费补贴294978.18元,目标考核及政府效能奖420000元,养老保险742709.83元,基本医疗保险297083.93元,工伤生育失业保险51989.7元等。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6546961.46元减少239602.78元,下降3.66%。二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5083元,其中:遗属人员支出6063元,独生子女费3900元,妇女卫生费15120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539898.03元减少514815.03元,下降95.35%,主要原因为2017年执行数包含职工住房公积金434190.03元。三是商品和服务支出537170.98元,其中:新区水电、物业费60000元,一般公用支出综合定额300000元,交通费100000元,工会经费74270.98元,离退休公用支出2900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532876.20元增加4294.78元,增长0.81%。项目支出明细情况:业务经费: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经费,档案管理工作经费,全民参保登记业务工作经费,人脸试点技术应用费用,大额医疗费用真实性调查、社保卡制卡及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实地稽核等工作经费1638000元;财政供养人员工资310000元;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助资金并1670000元。
3.市就创局财政拨款预算支出8130210.68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类预算支出:4710000元。(2011099)项预算支出:4710000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1835800元,下降28.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预算支出:2973597.04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3397101.67元,下降53.33%。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项支出:294406.8元;(2080599)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3200元;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702)项支出:7360.17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2082703)项支出:5888.14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预算支出:175877.56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1510.52元,下降0.86%。其中: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项支出:117762.72元;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项支出:44814.84元;其他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项支出13300元。住房保障支出(221)类支出:270736.08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16436.04元,下降0.06%。其中:住房公积金(2210201)项支出:176644.08元;购房补贴(2210203)项支出:94092元。
4.市就业创业贷款担保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492047.28元。一般公共服务类201(类)99(款)99(项),2018年新增新区单位水、电、物业费5000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1000元,增长20%。社会保障类 208(类)01(款)09(项)。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549835.72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83433.72元,增长17.89%。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类)05(款)04(项),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00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类)05(款)05(项)61792.80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10899.8元,增长21.4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08(类)27(款)02(项)1544.82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329.82元,增长27.15%。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08(类)27(款)03(项)1235.86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263.86元,增长27.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类)11(款)类,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4286.40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7010.4元,增长25.7%。住房公积金支出221(类)02(款)01(项),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7075.68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增加6539.68元,增长21.42%。购房补贴支出221(类)02(款)03(项),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0976.00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213(类)08(款)04(项),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8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6万元,减少7.14%。
5.市监察支队工资福利支出759854.17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47323.77元,下降5.9%,其中:基本工资222984元,津补贴213840元,年终一次性奖金18582元,个人取暖费补贴34992元,目标考核及政府效能奖56000元,养老保险87697.2元,基本医疗保险35078.8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9713.4元,工伤生育保险3946.37元,住房公积金52618.32元,住房补贴21252元,健康体检费315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20元,其中:独生子女费600元,妇女卫生费42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86294.08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50718.47元,下降21.4%,其中:一般公用支出综合定额48000元,公务交通补贴63360元,交通费6336元,工会经费8398.08元,离退休公用支出200元,劳动维权、保障监察及业务经费项目支出60000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劳动维权等产生的办公费用。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市人社局系统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80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0000元。比2017年执行数减少86.15%。
2.市社保局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19815.00元,其中:单位公务车编制4个,实有4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计100000元,比上年执行数100000元增加0元;公务接待费预计19815元,比上年执行数31415元减少11600元。本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费用发生。
3.市就创局车辆经费0元,因公出国境0人资0元,2018年度公务接待费预算数1550元,占总经费的0.02%。上年度实际发生数1197元,共接待3批次32人。
4.市就业创业贷款担保中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1250元。因公出国(境)预算:无。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无。公务接待费预算:1250元,比2016年执行数减少7778元减少86.15%。
5.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支出500元。因公出国(境)预算:无。公务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无。公务接待费预算:500元。
1、机关运行经费
市人社局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18828元,比2017年预算338484元减少19656元,下降5.8%。2018年,市社保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00000元,比2017年预算165000元增加135000元,增长81.82%。增加主要原因是:原社保与原医保中心机构合并,编制数由原33个增加到60个,随之公用经费增加。市就创局2018年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78000元,其中:公用经费138000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2000元,下降2.45 %,主要因为2018年调出2名工作人员。(机关运行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市就业创业贷款担保中心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4464元,比2017年预算27636元增加6828元,增长24.71%。市监察支队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8000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6000元,增长12.5%。
2、政府采购情况
市人社局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市社保局政府采购预算0元。市就创局单位政府采购预算为0元。市就业创业贷款担保中心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市监察支队无政府采购预算。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人社局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7119.26平方米,价值1492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市社保局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2977平方米,价值3466045.9元;车辆4辆,价值1032104元;办公家具价值144397元;其他资产价值3008475.84元。市就创局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15.12平方米,价值10000元;车辆0辆,价值0元;办公家具价值460300元;通用设备价值1942900元;无形资产价值114100元;其他资产价值67000元。市就业创业贷款担保中心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0辆,价值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18.9万元;其他资产价值14.2万元。市监察支队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办公家具价值22660元;其他资产价值130675元。无房屋,无车辆。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地方本级支出、对上级政府的上解支出、对下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地方本级收入、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政府的上解收入。
3.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5.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6.人员经费: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日常公用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8.“三公”经费:指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1)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4)公务用车购置: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9.政府采购制度。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四部分 市人社局2018年部门预算表格
石嘴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