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石嘴山市救助管理站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石嘴山市救助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四、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4、预算绩效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石嘴山市救助管理站2017年部分预算表格:
表1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总表
表3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科目表)
表5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6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7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8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科目表)
表9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
表10部门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表11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
表12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表13部门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
表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明细表
表15“三公”预算表
表16单位基本情况表
石嘴山市救助管理站
2017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说明正文
第一部分 石嘴山市救助管理站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定期开展街面救助服务,实施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劝导、引导工作。
2、实行24小时接待值班制,按照工作流程和业务标准办理接待、登记、核查、甄别、入站、离站等业务。
3、按照规定提供饮食、住宿、医疗、通讯、接送返乡等基本服务。
4、流浪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分区管理,分类救助。切实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在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基础上,开展文化和法制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正、技能培训及定期家庭指导、跟踪回访、预防干预,急难庇护等延伸救助服务。
5、为受助人员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按照“权利优先”和“先救治、后救助”原则,对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及时送往相关医疗机构救治。
6、负责救助事业各类资金的使用管理。
二、单位基本情况
石嘴山市救助管理站(石嘴山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隶属石嘴山市民政局,为正科级事业单位,编制17人,实有16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8人;遗属1人;聘用临时工11人。位于大武口区西环路北苑201号,总占地面积15000㎡,建筑面积2940㎡,是一所集办公、救助接待、生活管理、医疗救治为一体的功能齐全、设施完善的国家二级救助管理站。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石嘴山市救助管理站2017年收支总预算2249623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78429.9元,均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没有变化,仍然是18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从2016年7月开始退休人员工资全部在社保发放,所以2017年部门预算中只有离休人员支出,市救助管理站有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8人。
二、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公共预算收入说明:财政拨款收入2149623元、使用上年结余资金100000元。
三、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公共预算支出说明:基本支出2069623元,项目支出180000元。
四、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1、财政拨款预算规模变化情况
石嘴山市救助管理站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2149623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执行数减少178429元,减少8.3%。
2、财政拨款预算构成情况
石嘴山市救助管理站财政拨款预算2149623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5594元,占7.4%;工资福利支出1573285元,占70%;医疗卫生78360元,占3.5%;住房障支出117540元,占5.2%;离退休支出195143元,占8.7%;流浪乞讨人员专项支出180000元,占8%。(详见附表1-16)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石嘴山市救助管理站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52000元,其中:公务车辆运行支出50000元;公务接待费2000元。2016年“三公”经费执行数为36310.76元,减少15689.24元,原因一是本年度没有公务招待费支出;二是部分救助车运行费使用专项经费支付,记入其他车辆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市救助管理站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84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增加0.84万元,增长5.3%,主要是编制内实有人数增加以及人员经费定额提高。
2、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石嘴山市救助管理站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石嘴山市救助管理站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109平方米,价值62.82万元;车辆4辆,价值48.69万元;办公家具价值24.82万元;其他资产价值49.3万元。
4、预算绩效情况
石嘴山市救助管理站初步建立了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绩效结果应用为保障,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和绩效目标,年中适时监控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对发生与绩效目标偏离或无法实现绩效目标的项目及时纠正,向财政提出调整预算或终止项目的意见建议,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购房补贴:指按照房改政策规定,向无房职工、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交通费用。
第四部分 石嘴山市救助管理站2017年部分预算表格:
表1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表
表3财政拨款支出总表
表4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科目表)
表5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6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7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8部门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科目表)
表9部门支出预算明细表
表10部门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表11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明细表
表12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
表13部门非税收入支出预算表
表1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明细表
表15“三公”预算表
表16单位基本情况表
石嘴山市救助管理站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