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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

2017-09-07 00:00来源: 石嘴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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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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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级)部门决算公开
    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支出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四、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石嘴山市环境保护局本级(部门)决算公开

            一、单位概况
    市国资委单位构成。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嘴山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4】58号),设立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机关单位,单位机构数1个,人员编制12人,行政10人,事业2人。2016年年末在职人数14人。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方针、政策;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管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依法指导和监督县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指标体系,指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督;完善国有企业投资经营责任追究制度,依法维护出资人权益。
    3、负责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负责推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行调整。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4、依法对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
    5、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人民政府向监管企业派出监事,负责国有独资和控股企业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6、参与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收益。
    7、按照出资人职责,督促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等工作。
    8、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对本部门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行政单位一级预算,无子单位,属财政全额拨款一级核算。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3328360.06元,支出总计3100986.70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07448.78元和1151913.90元,下降23.23%和27.09%。
    (二)关于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328360.0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941106.55元,占88.37%;其他收入387253.51元,占11.63%。
   (三)关于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100986.70元,其中:基本支出3100986.70元,占100%。
   (四)关于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328360.06元和3100986.70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07448.78元和1151913.90元,下降23.23%和27.09%。
    (五)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41106.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4.84%。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78906.77元,下降28.61%。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41106.55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如: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0565.64元,占26.8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8220.00元,占3.67%;住房保障(类)支出193165.56元,占6.57%,资源勘探信息资源等支出2042320.91元,占62.88%。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639519元,支出决算为2941106.5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新增人员2人,退休1人;二是全市范围公务员调整工资等。
   (六)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按经济分类填列到款级科目)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00986.70元,其中:人员经费2554175.04元,公用经费546844.66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1727006.04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增加198816.04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新增处级领导干部2人,退休1人;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479435.16元,降低21.73%。
    (2)商品和服务支出486251.66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55564.27元,增长12.9%。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827169元,较2016年度年初预算数减少52324元,降低6.32%;较2015年决算数减少305813元,减少26.99%。
    (4)其他资本性支出60560元,较2015年决算数增加5410元,增长8.93%。
    (七)关于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9800.43元,支出决算为34306.05元,完成预算的57.3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1950.05元,完成预算的48.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356元,完成预算的85.11%。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车改革和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5494.38元,下降42.6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23333.38元,下降51.5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162元,下降14.8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全市公务车辆封存改革。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21950.05元,占63.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356元,占85.1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2016年因公出国(境)团组数0个,因公出国(境)人次数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950.05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950.05元,主要用于支付车辆运行中的燃油费和过路过桥费等。2016年,我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2016年车辆移交财政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356元,2016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0个,国内公务接待人次155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个,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0个
    (八)关于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0元,本年支出0,年末结转和结余0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6811.66增加198816.04元,增长(下降)7.8%。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配置物品及相关支出。
    2.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支出决算总额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房产与市人大公用办公楼,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
市国资委对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市国资委无项目申请资金,目前部门决算中无项目绩效自评。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基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等。

  7.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8.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9.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于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2.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13.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4.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15.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16.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

  17.公务用车购置: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18.人员经费: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9.日常公用经费: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20.“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2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2.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决算公开.doc

附件2:公开表样.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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