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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9月13日对宁夏晨辉杭新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的公示

2024-09-13 08:57来源: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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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2-6029916

传    真:0952-6582355

通讯地址:宁夏石嘴山市平罗县山水大道596号宁夏平罗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

宁夏晨辉杭新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

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太西园

建设单位

宁夏晨辉杭新材料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环科工(宁夏)生态环境设计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石嘴山市宁夏平罗工业园太西园传统产业提升改造片区2-7-65号,主要建设内容为免烧砖生产车间、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等设施。项目总投资为2000万元,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总投资比例7.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扬尘,来源于场地平整、土方的挖掘和回填过程以及施工运输车辆行驶产生的扬尘,通过对施工现场和建筑体采取围栏、设置工棚、覆盖遮蔽、适时采取湿法作业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应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降尘等;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内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作业和运输车辆,开工前须在施工场地设置边界围墙,并在围墙内设置防噪挡板,优先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及施工工艺,严格规定各种高噪声机械设备的工作时间。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对施工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对于废钢筋等可回收外售,剩余的废砖、土等建筑垃圾及时清理外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场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置。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①破碎分选工序、搅拌工序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除尘器进行净化处理(除尘效率99%),处理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2新建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②无组织废气。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破碎分选工序、搅拌工序、卸料工序、原料转运、运输工序所产生的无组织粉尘。其中运输扬尘采取道路洒水降尘,破碎分选、搅拌、转运、卸料工序位于全封闭原料仓库内,粉尘经车间洒水抑尘及全封闭车间抑尘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3新建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设置三级沉淀水池,经沉淀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厂内现有化粪池(10m3)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平罗工业园区循环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最终排入平罗工业园区循环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破碎机、配料机、搅拌机、压砖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进行噪声治理,最终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布袋除尘器收集尘、压制工序废砖坯均属于一般固废,回收到生产工序利用;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的危废贮存点(10m2),并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投入运营后需对沉淀池污泥进行成分检测,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如若判定污泥为第Ⅱ类一般工业固废,则将污泥清运至第Ⅱ类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进行填埋;如若判定污泥为危险废物,则每月清理的污泥交由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厂内不储存。未检测前,沉淀池污泥暂按第Ⅱ类一般工业固废进行管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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