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9月2日我单位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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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宁夏银海鸿兴煤化工有限公司20万吨/年煤焦油深加工安全环保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宁平工管环复〔2024〕12号 | 2024年9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