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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第一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部实现督察进驻

2024-03-15 21:05来源: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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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3月1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第一、第二、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分别进驻石嘴山市、中卫市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并召开动员会,全部实现督察进驻,标志着第三轮第一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全面启动。

自治区党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石嘴山市动员会

    在进驻动员会上,各督察组组长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内容,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为我们新征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宁夏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体制创新和重大改革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硬招实招和制度保障。组织开展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延伸和补充,是推动解决我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守住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建设美丽宁夏的重大举措。做好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要将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坚持系统观念,坚持问题导向和严的基调,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统筹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将重点关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情况;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及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贯彻落实情况;推动环境治理情况;生态保护和修复情况;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各类督察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等。

自治区党委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中卫市动员会

    被督察地方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力做好督察配合工作,按照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工作安排,做好情况介绍、资料提供、协调保障、督察整改、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确保督察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自治区党委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开展第三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动员会

    根据工作安排,第三轮第一批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为20天。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30—18:00。

    督察组全体成员将严格执行纪律要求,接受被督察地方和社会监督。在后续工作中,将严格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要求,进一步为基层减负,简化程序、优化流程,不断提高督察工作的精准性、针对性,确保有序有效完成督察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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