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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群众信访举报投诉案件(第十四批)办理情况公示

2024-04-13 23:44来源: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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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自治区党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石嘴山市期间转交群众信访投诉案件(第十四批)办理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石嘴山市办理自治区第三轮第十四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投诉案件情况表



附件

石嘴山市办理自治区第三轮第十四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

信访举报投诉案件情况表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是否办结

1

202427

宁夏大地循环发展有限公司PVA分公司董事长魏某某,强迫员工在厂区东南角两个危废库中间往下挖大概20米埋藏1000多吨半固体危废,2022年开始埋藏,目前已装填硬化,需要破开硬化地面翻找。举报人称有现场拍摄视频。(与〔202422号相同)

平罗县

危险废物

1基坑开挖情况。325日,PVA分公司组织力量在投诉人反映的位置,即厂区东南角危险废物暂存库与精馏残渣暂存库中间混凝土硬化空地进行开挖,发现企业开挖的基坑内有半固体黑色刺鼻性气味物质。初步问询企业现场负责人,负责人承认半固体黑色刺鼻性物质为该公司醋酸乙烯精制工段产生的精馏残渣(属于危险废物,代码261-134-11)。针对现场检查情况,执法人员要求大地PVA分公司开挖基坑四壁和底部至原土层。326日至27日,基坑开挖至原土层,依据测绘报告基坑西侧长21.35米、东侧长21.58米、北侧宽13.41米、南侧宽14.98米,深5.1米。目前,已要求企业妥善保护开挖现场,并设立安全防护措施和警示标识。

2挖方体处置情况。开挖过程中挖方体临时转运至坤水水泥厂西南角硬化空地上临时堆放,根据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专家建议按照精馏残渣、沾染精馏残渣的土壤、未沾染精馏残渣的土壤分成三类,采用吨袋分类包装后进行称重,转运至宁夏大地循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三分厂)南门口临时搭建的封闭库房暂存(临时搭建的封闭库房硬化地面、四周和顶部全封闭彩钢板),共转运精馏残渣3吨袋2.28吨、沾染精馏残渣的土壤424吨袋553.2吨、未沾染精馏残渣的土壤289吨袋385.96吨,共计716吨袋941.44吨。

3监测采样情况。329日至330日,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对挖掘的基坑、基坑周边及库房内查封土壤进行采样。坑底布置5个采样点位,其中2个点位采样深度(垂直进深)为0~0.5m0.5~1.5m1.5~3.0m3个点位采样深度(垂直进深)为0~0.5m0.5~1.5m1.5~3.0m3.0~4.5m,坑底共采集土壤样品18个;基坑侧壁布置6个采样点位,其中基坑东侧2个点位、南侧1个点位、西侧2个点位、北侧1个点位,采样深度(水平进深)均为0~0.5m0.5~1.5m,共采集土壤样品12个;在基坑周围布置5个参照点位,采样深度(垂直进深)均为0~0.5m0.5~1.5m1.5~3m3~4.5m4.5~6m6~7.5m7.5~9.0m,共采集土壤样品35个;同时对查封库房内土壤进行采样,共采集土壤样品8个。采样过程由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执法人员、第三方采样人员以及企业人员共同见证,采集的样品用样品箱进行封存。

属实

一是督促第三方检测机构加快样品分析监测进度,及时出具检测报告,为下一步处置提供数据支撑。二是依法对PVA分公司进行立案调查,正在调阅生产报表台账,核查精馏残渣产生量和处置量以及去向。

正在办理

2

202459

平罗县太沙工业园区平罗凯信活性炭公司生产废水从厂区东侧偷排至排水沟,实际建设炭化炉、活化炉与环评不符,超建设内容。

平罗县

环境污染

经现场检查,该公司环评批复建设3台炭化炉、3台活化炉、2台蒸汽锅炉、2台雷蒙磨、2台液压机、2台振动筛等生产设施。环评明确该公司不产生工艺废水,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工业园区污水管网。该公司实际建设5台炭化炉,4台活化炉。生产工艺用水为锅炉软化水,制取软化水产生的废水进入脱硫塔循环水池,不外排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内下水管道进入厂区东南侧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太西园污水处理厂(平罗县德渊工业废水综合处理有限公司循环园污水处理厂)处理。现场检查未发现其他废水排放口。生产废水偷排至排水沟的问题不属实;炭化炉、活化炉建设与环评不符,超建设内容的问题属实。

部分属实

市生态环境局平罗分局执法人员制作了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和调查询问笔录,并查封超出环评批复建设的生产设施,同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取证。

正在办理

3

202460

平罗县渠口乡新桥村五组养殖户高某某,常年将牲畜粪便堆放在墙边,投诉人家与高某某家一墙之隔,夏天恶臭、苍蝇导致不敢开窗。今年又在墙外空地建了一个青草池,味道巨大。多次向乡上村上反映,反映后有改善,过几天粪便又到处堆。投诉人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彻底解决问题,该养殖户此规模的养殖在村子里是否合规。(与〔202447号相同)

平罗县

环境污染

1针对“养殖户高某某常年将牲畜粪便堆放在墙边”的投诉,经现场核查,墙边堆存了一周的牛粪量,存在臭味,反映问题属实。

2针对“今年又在墙外空地建了一个青草池,味道巨大”的投诉,经现场核查,投诉人南边围墙外的青贮池建于集体用地,建设时通过村委会和乡镇同意。目前,一座青贮池的青贮已利用了约80%,还有一座青贮池未开始利用。青贮并无巨大臭味,该投诉不属实。

3针对“该养殖户此规模的养殖在村子里是否合规”的投诉,养殖户养殖22头牛,属于传统庭院式养殖,该养殖规模是合规的。

部分属实

一是督促养殖户清理牛粪,已于202443日将堆放在投诉人家墙边的牛粪清理运走。二是督促养殖户做到两天清理一次畜禽粪便,减少粪便长时间堆放和臭味逸散的现象。

办结

4

202461

惠农区红果子镇宁夏万彪工业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塑料生产车间环保设施不开放,气体直排,气味巨大,污水不经过处理,往外拉运。

惠农区

环境污染

经核查,投诉人举报的宁夏万彪工业垃圾处理有限公司塑料生产车间实为宁夏万彪工贸有限公司,该公司破碎工段全部采用湿法破碎,针对熔融工序上方加装集气罩将产生过程中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通过对污水处理站进行加盖密封收集,最终进入至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该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清洗废水全部排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一部分水再次进入清洗工序,一部分废水和生活污水混合后排入第四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该公司6万吨废旧塑料再生循环利用项目(PE生产线、PP生产线)于20236月停产至今。

不属实

针对反馈问题,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惠农分局对宁夏万彪工贸有限公司废气收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进行现场核查,并调取相关资料。经核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办结

5

202462

三县区辖区内无证经营黑砂厂,没有环保手续,夜间活动,造成大气、水环境污染。(投诉人声称不存在刻意举报,只是反映具体情况,未提供明确单位及人员)

大武口区

环境污染

202447日,大武口区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逐一排查,排查出29处点位,其中:26处属于临时堆放砂石,无加工设备;3处有加工设备,存在加工行为,有粉尘污染的情况,因砂石加工现场无水洗工序,未造成水环境污染。3处加工点均无土地和环保合法手续。

经现场核查,排查期间未发现有夜间生产活动迹象。

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部分属实

大武口区自然资源局、长胜街道办事处对26处临时堆放砂石的点位督促责任主体进行覆盖,做好防尘措施;对3处无合法手续的砂石加工点责令停止生产,并限期拆除设备,清理存放砂石料。逾期不清理,将依法依规查处,2024430日前完成整改任务。

正在办理

惠农区

202443日收到投诉线索后,惠农区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无证经营露天堆放的砂石加工堆放点进行了排查。截至49日,共排查发现无证经营砂石加工及堆放点3处,发现砂石堆放点1处。经现场核查,4处砂石加工及堆放点均无相关手续。在砂石加工过程中,存在粉尘污染的情况。因砂石加工企业无水洗工序,所以未造成水环境污染。排查期间,未发现有夜间活动迹象。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针对4处无证经营的砂石加工及堆放点,惠农区自然资源局联合环保、工信等部门,已责令砂石加工及堆放点负责人限期整改拆除设备设施、清理堆放点砂石料。

正在办理

平罗县

平罗县组织相关单位对全县范围内的砂石生产加工企业的占地情况和砂石来源渠道进行了调查核实。已调查核实9家砂石加工企业,发现砂石生产黑加工企业1家,已查封。后续将继续调查,并随时上报相关情况。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发现砂石生产黑加工企业1家,已查封。后续将继续调查,并随时上报相关情况。

正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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