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自治区党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石嘴山市期间转交群众信访投诉案件(第十批)办理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石嘴山市办理自治区第三轮第十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投诉案件情况表
附件
石嘴山市办理自治区第三轮第十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
信访举报投诉案件情况表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是否办结 |
1 | 〔2024〕36号 | 投诉人反映:长兴街道办事处沟口蓄水库底下有不知名单位偷挖土方,主要夜间作业,不洒水降尘,扬尘污染严重。路边垃圾堆积,无人清理。 | 大武口区 | 大气 | 2023年,大武口区自然资源局在投诉人反映问题点位实施石嘴山国家级高新区第一中水厂扩容提标项目(贺兰山生态林中水灌溉系统建设项目),对原有水库淤泥进行清理。项目实施过程中清理出的淤泥经长兴街道办事处和兴民村村委会申请,用于农田改良,因冬季停耕,暂时将未利用的部分剩余土方堆放该区域内。经大武口区自然资源局、长兴街道办事处对周边区域核查,存在偷倒垃圾现象,未发现偷挖土方问题。 | 部分属实 | 2024年3月5日,大武口区自然资源局向长兴街道办事处下达《关于对长兴街道兴民村堆放土方进行清理的整改函》,要求限期对堆放土方进行清理,在清理过程中做好扬尘防治工作。截至目前,剩余土方已完成清理。针对偷倒垃圾问题,长兴街道办事处出动机械3辆,清理路边垃圾三处,清运垃圾约30余吨,现已清理完毕。 | 无 | 办结 |
2 | 〔2024〕43号 | 投诉人反映:大武口区府佑水乡南区高层、别墅-与沙湖大道中间空地搭建了许多烂棚子像是存放捡来的垃圾,还有人生活在此处,非常影响市容市貌,希望有关部门处理。(与〔2024〕41号问题2投诉内容相同) | 大武口区 | 其他 | 大武口区自然资源局联合区综合执法局、锦林街道办事处对府佑水香南区荒地进行实地勘察,共发现6处私搭乱建,均为居民搭建的简易木质棚,其中4处为储物间,2处饲养家畜,周围有堆放废品的现象。 | 属实 | 大武口区自然资源局联合锦林街道办事处、大武口区综合执法局对当事人私搭乱建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制止,并进行政策宣传,对其下达《关于拆除私搭乱建的告知书》,要求限期拆除违建物。截至目前,已全部拆除清理完毕。 | 无 | 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