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自治区党委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石嘴山市期间转交群众信访投诉案件(第五批)办理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石嘴山市办理自治区第三轮第五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投诉案件情况表
附件
石嘴山市办理自治区第三轮第五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
信访举报投诉案件情况表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是否办结 |
1 | 〔2024〕23号 | 110国道从惠农区到简泉农场的环保拆迁项目原计划到今年完成拆迁安置工作,但目前只拆了一部分,工程项目就停止了,没见到公告等说明,建筑垃圾也没有拉走,生意也没法干,要求按照原计划继续完成拆迁安置工作。 | 惠农区 | 其他 | 经核查,针对110国道惠农区环境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惠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1年12月22日印发了《110国道惠农区沿线房屋征收实施方案》,惠农区人民政府于2022年3月15日发布了《惠农区人民政府关于110国道惠农区环境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决定的公告》,惠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2年3月15日发布了《进一步推进110国道惠农区沿线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自工作开展以来,按照市政府及惠农区委、区政府安排,逐步开展沿线拆除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已拆除沿线构筑物121户,其中:燕子墩乡29户,红果子镇92户,不存在工程项目停止的情况,因而不存在未发布公告等情况。 3月23日,惠农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会同燕子墩乡人民政府、红果子镇人民政府、星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110国道沿线开展全面巡查,发现沿线红果子镇达家梁子村有5户建筑垃圾未清理,未发现因建筑垃圾堵塞道路导致无法经营问题。 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2024年3月24日,由惠农区红果子镇人民政府、星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国道沿线达家梁子村5户拆除现场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截至3月25日,清理工作已全部完成,共计清运建筑垃圾75车次1400方。 | 无 | 办结 |
2 | 〔2024〕24号 | 投诉人反映:平罗县新世纪家园立项建造时没有按照国家规定预留30%绿化区域,旧城改造时城建局将小区绿化进行破坏,现仅存16%,投诉人经过多番上访,2017年7月20日(城建局 2017〔79〕号)回复“立即停止硬化施工,已经联系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对准备扩宽路面恢复原状(7号、16号住宅楼)”,2018年4月17日(城建局2018〔47〕号)回复“将新世纪家园2、17、18、19号住宅楼北侧已硬化路面恢复原貌”,但至今小区绿化区域未恢复原状,一直保持破坏状态。 | 平罗县 | 其他 | 1.针对“平罗县新世纪家园立项建造时没有按照国家规定预留30%绿化区域,旧城改造时城建局将小区绿化进行破坏,现仅存16%”。经平罗县住建局委托第三方测绘公司现场测量,该小区改造后绿化面积19117.57㎡,绿化率为23.05%,停车位增加到200多个;根据1993年国家技术监督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7.0.2.3中关于小区绿地率规定:新区建设不应低于30%,旧区改建不宜低于25%”,该小区属老旧小区,但考虑到增设消防通道、停车位等因素,绿化率略低于25%。 2.关于(城建局 2017〔79〕号)回复“立即停止硬化施工,已经联系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对准备扩宽路面恢复原状(7号、16号住宅楼)”,经核实,因举报人当时态度强硬,要求立即停止施工,并对施工区域恢复原状,阻止施工方作业。为避免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县住建局与社区及物业商定停止施工,组织设计单位、社区、物业及部分居民进行现场踏查,并针对现场实际调整施工内容。在停工期间,住建局多次接到居民投诉电话,要求施工单位继续施工,完成剩余路面硬化、防止未施工区域造成安全隐患,因此住建局针对绿化改造及拓宽路面组织对附近居民进行了意愿调查,2017年6月5日,经新世纪社区对世纪家园7号楼、16号楼,140户业主入户调查,除10户空置房外,128户业主同意硬化路面,2户业主不同意,因此施工方才继续完成剩余硬化施工。 3.关于2018年4月17日(城建局2018〔47〕号)回复“将新世纪家园2、17、18、19号住宅楼北侧已硬化路面恢复原貌”,但至今小区绿化区域未恢复原状,一直保持破坏状态。经核实,平罗县住建局原计划于2018年对硬化路面恢复原貌,但遭到小区居民阻挠,群众认为小区内次干道过窄,消防应急车辆通行困难,并且随着时代发展,居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业主拥有车辆逐年增多,小区内停车泊位紧缺,车辆停放堵塞主要出入口易造成矛盾纠纷。根据社区、业主委员会及物业公司多次申请,应居民强烈要求,在本次改造中对个别楼前道路进行拓宽,并对部分居民楼阴面绿化植物无法生长、裸露、极易产生垃圾死角的绿地进行了局部硬化,增加停车位,使车辆安全有序停放,因此,未对硬化部分进行绿化恢复。 综上所述,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1.提升小区绿化环境。一是全方位做好摸底排查。提前排查摸底居民小区绿化带、景观轴、游园、广场黄土裸露、缺株断垄等情况,测量和统计绿植补栽面积,制定计划,有序补植。二是高标准做好科学补植。邀请专业绿化施工队对小区缺株断垄进行补植补种,从绿植运输、补栽到养护管理,层层把关、一环不落。 2.加强小区绿化管理。后续小区内整治及改造时,积极征求业主委员会、业主和物业公司意见并进行规划设计,结合绿地现状,坚持应保尽保、应留尽留、局部调整,不搞大拆大建的原则进行设计,对应保留的绿地坚决不予硬化改造。同时,坚决禁止小区居民私自占用绿地种植蔬菜,禁止居民随意将生活垃圾丢弃在绿化区域,进一步提升小区整体环境面貌。
| 无 | 正在办理 |
3 | 〔2024〕25号 | 惠农区龙达驾校对面祥达彩砖厂私自晾晒大量煤泥,私自扩建厂房,有生态环境局文件明确要求该地不允许晾晒煤泥和扩建。 | 惠农区 | 其它 | 2024年3月23日,经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惠农分局现场核查,惠农区祥达珍珠岩保温材料厂自2021年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厂区院内未发现私自晾晒煤泥等环境违法行为。投诉人反映祥达彩砖厂私自晾晒大量煤泥的情况不属实。 针对祥达彩砖厂私自扩建厂房的问题,经惠农区自然资源局现场核查,该场地实际占用土地面积约4290平方米;1995年12月27日,原石嘴山区土地管理局印发《关于建建材厂临时用地批复》(石区土发〔1995〕第154号)文件,该文件中批复该场地临时用地面积2750平方米,超出临时用地面积约1540平方米,投诉情况属实。 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针对该公司超用地范围建设行为,惠农区自然资源局已开展调查取证,待取证结束后依法依规查处该公司违法行为。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惠农分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该公司负责人不得露天堆放、晾晒物料。 | 无 | 正在办理 |
4 | 〔2024〕26号 | 投诉人反映:通往果园村乡间道路右侧2家无名企业拉运硅渣夜晚作业,灰尘巨大,多次投诉后有改善,环保监察人员走后依旧生产,希望可以彻底解决。 | 大武口区 | 大气 | 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点位存在1家硅渣仓储物流企业,为宁夏乾启工贸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200MA7709BX0lL,2020年11月27日取得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640202-59-03-013013),并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备案号:201964020200000697。该公司厂区内建成4座约7000㎡全封闭式仓库,配套建设有喷淋设施,用于物料装卸时降尘,无破碎、筛分设施,由人工在棚内分拣硅渣。市生态环境局大武口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料棚内堆存约8000吨硅渣,料棚内地面有浮尘,喷淋设施可正常开启,成品使用吨袋包装,未发现该公司有扬尘、冒灰现象。经向企业负责人了解,该公司生产时间为早8点-12点,13点半-17点半。3月26日,市生态环境局大武口分局对该公司开展夜间突击检查,未发现生产迹象。 | 部分属实 | 市生态环境局大武口分局要求该公司立即清理料棚内地面积尘,加强精细化管理,确保物料装卸时喷淋设施正常运行,加大厂区湿法保洁力度,避免扬尘扰民。 | 无 | 办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