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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推进“提升农村公路质量服务乡村振兴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解读

解读方式 图文方式 生成日期 2023-04-26
来源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解读单位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原文: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推进“提升农村公路质量服务乡村振兴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嘴山市推进提升农村公路质量服务

乡村振兴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解读

 近日,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公室印发了《石嘴山市推进提升农村公路质量服务乡村振兴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全市脱贫攻坚成果,提升农村公路质量、服务乡村振兴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农村公路质量服务乡村振兴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32)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底便捷高效、普惠公平的农村公路网络更加完善,所有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常住人口20户以上具备条件的自然村(组)通硬化路率达到100%,全市农村公路优良中等路率(MQI)达到85%以上。

 三年共计划实施新建、改扩建工程和修复性养护工程1427.7公里。

 (二)主要任务

  1.提升农村公路路网质量主要是按照“应养尽养、宜修则修、须建再建”和“保优稳中、提升次差”的原则,建立石嘴山市农村公路三年项目库并根据全区农村公路三年项目库,结合资金筹措情况,全面提升农村公路路况水平。

 2.提升农村公路安保能力主要是扎实开展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加大农村公路灾毁修复力度。

 3.提升农村公路服务水平主要是推广“一站多能、一网多用”新理念,构建多方共建共治共享新机制,挖掘农村公路功能集约、便利高效的服务潜力,拓展提升农村公路交通综合服务效能。

 4.支持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主要是改善农村主要经济节点对外公路交通条件,服务乡村产业发展。探索支持农村公“路衍经济”发展路径。

 5.助力沿线农民就业增收。主要是在农村公路建设和管护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优先吸纳当地农村群众,特别是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低收入群众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及养护。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石嘴山市提升农村公路质量服务乡村振兴三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9个市直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各县区人民政府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抓好工作落实。

 2.细化工作任务。各县区人民政府进一步理顺农村公路管养机构,分年度制定项目实施计划,将项目配套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及时足额落实配套资金。

 3.强化资金保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整合资金,统筹实施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工程,推动三年攻坚行动计划落实。

 市财政局会同市交通运输局要积极对接自治区财政厅、交通运输厅积极争取中央车购税资金、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等各类补助资金,全力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资金投入力度,创新投融资模式,积极争取各类涉农资金支持农村公路发展。

 4.完善支持政策。市交通运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将具备条件的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和乡镇通三级路、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建设,农村公路改扩建及养护工程优先纳入乡村建设相关项目库。加强农村公路发展规划与土地政策的衔接,促进农村公路项目顺利实施和路况水平有效提升。

 5.强化监督问效。市交通运输局要加强指导和督查检查,将农村公路质量提升情况纳入全市效能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将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对全区农村公路建设情况抽检反馈情况作为考评依据,对工作推进情况较差的,实行约谈、责令整改、扣减补贴等措施,对工作推进落实好的各县区人民政府予以激励的相应措施,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注:咨询渠道

电话:0952—3817012    传真:0952—3951081

单位邮箱:2023932@163.com

主要负责人信箱:415598995@qq.com

咨询单位:石嘴山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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