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生成日期 | 2022-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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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解读单位 |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惠农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解读
近日,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惠农区)声环境功能区划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对《方案》解读如下:
一、《方案》编制背景
为持续改善声环境质量,科学实现城市环境分区分类管理,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程度和范围,加强城乡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要求,结合石嘴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实际情况,对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惠农区)声环境功能区进行重新划分,本《方案》的制定,为城市社会发展和经济开发建设提供依据,为城市工业布局和产业结构提供指导意见。
二、《方案》主要内容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质量标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石嘴山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石嘴山市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惠农区行政区域范围的声环境管理。其中乡村区域及规划未建成区域,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乡村声环境功能区确定的要求执行。
(三)区划结果
本次区划划定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惠农区)声环境功能区共4大类,没有划定0类声环境功能区。
1类区划面积145.4平方公里;2类区划面积56.1平方公里;
3类区划面积154.4平方公里;4类区4a类区涉及交通干线116条,4b类区涉及铁路交通干线3条。
咨询渠道
电话:0952—2035710 ,传真:0952—2035710
单位邮箱:szszdjcs@163.com
咨询单位:石嘴山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