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方式 | 图文方式 | 生成日期 | 2022-07-18 |
---|---|---|---|
来源 |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解读单位 |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石嘴山市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的13条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解读
近日,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石嘴山市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的13条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全国稳住经济大盘和全区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确保实现全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5%以上和“两个高于”的目标,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增收13条政策措施的通知》,结合实际制定了《方案》。
《方案》共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主要从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增加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四个方面提出了推进措施。
(一)千方百计稳就业,提高工资性收入。
1.促进农民工就业平台搭建。培育劳务中介组织和经纪人,加强劳务输出网络等建设,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2.提高农民创业创新热情。加强“双创”基地等创业载体建设,落实支持返乡农民工、青年农民等回乡创业置业政策,积极搭建培育农村人员创业的各类孵化载体。
3.加大农民就业培训力度。实施“春潮行动”“两后生”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育等,年内培育农民工、脱贫户、监测对象等3400人次以上。
4.落实农民务工保障政策。加强农民工工资调控、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严格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
(二)培育重点特色产业发展,持续增加经营净收入。
5.培育壮大农业特色产业。充分发挥财政支农项目资金效益,集中力量发展奶产业、肉牛肉羊、绿色食品、特色瓜菜、制种等优势特色产业。
6.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打造重点小城镇和美丽宜居村庄,加快发展集生态种养、采摘、餐饮、民宿、特色农产品展销为一体的休闲农业。
7.加强农作物生产收储管理。加强小麦、水稻、玉米等作物水肥一体化、病虫害防治等田间管理,减少生产损失,降低生产成本。加强麦后复种,增加种植收益。
8.支持扩大农产品销售。鼓励支持优势特色农产品企业在区内外开设直销店,支持本地企业通过电商平台或自建自营平台销售枸杞、葡萄酒、牛羊肉等特色农产品。开展促牛羊出栏和特色农产品促消费活动。
(三)深化改革盘活农村资源,不断提高财产性净收入。
9.加大村集体经济扶持力度。实施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项目25个,对已实施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147个村进行绩效评估,提升经济质量效益。
10.创新农村经营体制。建立新型经营主体支持政策体系,鼓励发展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农民合作组织,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托管服务等。
11.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农房。建立宅基地“三权分置”、农村房地产权不动产权抵押融资、农户房地产权自愿有偿退出转让、宅基地盘活利用、农民住房安置保障等机制,加快推进改革力度,促进闲置资产增值。
(四)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确保转移净收入稳步增长。
12.全面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足额兑付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等,全面落实强农惠农补贴政策。
13.落实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落实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政策等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农村特困供养对象基本生活费标准。
14.加强金融服务“三农”。开展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融资担保、农业保险等工作,加强金融服务“三农”。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主要从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加强督导检查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
注:咨询渠道
电话:0952—2688111 传真:0952—2688100
单位邮箱:szsnmj@163.com
主要负责人邮箱:szsnmj@163.com
咨询单位:石嘴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