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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解读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生成日期 2021-10-25
来源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解读单位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原文: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嘴山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嘴山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解读

为便于群众、企业、有关部门准确理解和把握《石嘴山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内容,做好贯彻落实工作,现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在2021年我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取得较好成效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石嘴山实际,制定《石嘴山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

二、总体要求

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对中央层面设定的457项和自治区层面设定的9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力争2022年底前建立简约高效、公正透明、宽进严管的行业准营规则,大幅提高市场主体办事的便利度和可预期性。

三、主要任务

(一)分类推进审批制度改革

1.直接取消审批(中央层面67项、自治区层面2项)。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将相关企业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监管。

2.审批改为备案(中央层面15项)。原则上实行事后备案,即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并力争在2022年底前纳入“多证合一”改革范围,确保企业设立登记与备案同步完成。

3.实行告知承诺(中央层面35项)。按照《石嘴山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方案》要求,制作告知书、承诺书,一次性告知企业,对企业自愿作出承诺并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要当场作出审批决定。

4.优化审批服务(中央层面340项、自治区层面7项)。采取下放审批权限、巩固深化“三减一提升”行动成果、取消或者延长有效期限、取消数量限制或者合理放宽数量限制等措施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二)强化改革系统集成和协同配套

1.深入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行企业经营范围规范化登记

2.大力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

3.推行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实现企业开办全程网办,一日办结。

4.全面推进 “一业一照一码”改革,整合材料、流程,将多个许可证信息动态更新关联至营业执照,实现“一照一码走天下”。

5.推动市级通办事项80项、共享通办事项30项以上实现“跨省通办”。

6.推进基层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基层事项服务目录,大力推行帮办代办机制,实现就近办、马上办。

(三)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1.明确监管责任。

2.健全监管规则。

3.完善监管方法。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市人民政府对我市“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负总责,市审批局、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负责统筹推进改革。

(二)抓好组织实施。细化改革举措,优化业务流程,修订办事指南,明确监管规则。加强改革政策培训和政策宣传解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强化法治保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地方性法规的调整情况,及时对我市制定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作相应调整。

(四)强化跟踪问效。“证照分离”改革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建立督查督办和总结评估机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和评估,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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