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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201001/2022-00659 文号 石政办发〔2021〕64号 生成日期 2021年10月30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石嘴山市政府办 责任部门 石嘴山市政府办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驻石中央、区属各单位:

现将《石嘴山市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嘴山市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示范区创新发展实施方案

我市于2016年被命名为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巩固提升创建成果,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和品质,打造形成具有推广意义的示范经验,依据《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等相关文件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心下移、共建共享、惠及全民”的原则,以创新为动力,以服务为重点,以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优化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健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探索公共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我市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和综合服务效能,为打造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排头兵提供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总体目标

    按照“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先行区、公共文化服务体制机制改革的创新实践区、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要求,立足石嘴山实际,在完善体系上下功夫,在创新机制上求突破,在擦亮品牌上出实招,在提升效能上见成效,着力研究解决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建立起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的长效机制,实现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制度化、运行管理科学化、产品供给高效化,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对公共文化服务的满意度明显提高,形成具有石嘴山特色、具有推广价值的典型经验,持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三、主要任务

    (一)在公共文化产品服务供给方面创新发展

    1.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大力发展城乡流动文化服务,依托“流动图书馆”“流动博物馆”“文化大篷车”等形式,把展览讲座、文艺演出、文化辅导等送到群众身边,引导优质文化资源和文化服务更多地向基层倾斜。继续开展基层“结对子种文化”服务,市、县区每年各选派10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镇、街道担任“文化辅导员”,协助加强基层公共文化阵地建设,帮助培养文化骨干,增强基层文化自我发展能力。完善“菜单式”“订单式”服务,加强公共文化服务配送需求对接、活动预告、供需见面等机制建设,充分利用微信、网站等媒介及时发布服务预告,方便群众知晓和参与,确保文化产品质量和服务效益。保障弱势和特殊群体文化权益,各公共文化场馆要面向农村和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设置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举办“残疾人文化周”等有针对性的特色文化服务活动,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

2.丰富文化惠民品牌内涵。突出品牌引领带动作用,做实做优“文化大篷车”“广场文化艺术节”“舞动石嘴山”“我为乡亲送戏来”“市民文化艺术节”“戏曲进校园”等现有文化活动品牌,增强品牌吸引力、感染力、影响力和辐射力。积极争取主办、承办多层次、跨区域的公共文化会议或交流活动。在大力弘扬传统文化,突出地域文化特点,注重文化与旅游融合的同时,各县区要因地制宜、结合实际,继续创新培育2—3个社会影响力大,群众参与面广的文化旅游活动品牌,以精准定位吸引观众参与,以优质品牌引领群众文化品位跃升。实施文艺精品创作工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围绕打造黄河文化传承彰显区,进一步挖掘我市深厚的黄河文化、移民文化、工业文化等文化资源,创作出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和强烈时代精神的音乐、舞蹈、美术等文化精品,推动文艺创作与市场、网络、群众、乡土更加紧密结合,推动黄河文化等优秀文化在新时代不断发扬光大。

3.实施全民艺术普及工程。充分发挥网络作用,利用数字文化云平台开展线上艺术教学辅导,鼓励和吸引学校、企业和社会机构等参与课程建设,录制和上传各艺术门类教学资料,扩大艺术欣赏普及面,为群众提供及时快捷的艺术欣赏普及服务。各级公共文化场馆要牵头整合师资、场地设施等资源,定期开办各类线下公益性质艺术培训班,培训内容、时间等年初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全市每年培训学员不少于2000人次。主动邀请文艺名家、专业人士不定期举办公益大讲堂,不断提高社会各阶层群众的艺术认知能力。建立文艺普及培训合作机制,鼓励各级文化单位与全市各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社区、部队等建立长期合作关系,输出各类文化培训,吸引社会各界参与文化活动。

(二)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提升方面创新发展

4.抓好各类阵地提档升级。继续做好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在开放时间达到国家、自治区规定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错时开放、延时开放,鼓励开展夜间服务,公共图书馆实现24小时自助服务。对市文化馆非遗展厅进行改造提升,支持县区通过新建改建方式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体验中心,多平台、多维度、立体式开展非遗宣传推介活动。深入开展乡镇综合文化站专项治理,全面提升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服务效能,开展文化活动场次、公共文化服务人次逐年提升。鼓励公共文化设施与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融合发展,使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服务人次、服务频率进一步提高,打造形成城市15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加强和完善广播电视发射台站及乡村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乡广播电视信号质量和覆盖面。力争“十四五”期间,全市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全部达到国家一级馆建设标准,实现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全覆盖,实现全市广电5G网络基本覆盖。

5.发展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不断丰富石嘴山数字文化云平台数字文化内容,根据实际主动对接国家、自治区平台,联通基层阵地,提升云平台使用频率、覆盖范围和传播效率,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建设“石嘴山记忆资源库”等特色数字资源库,确保市、县区公共图书馆可提供服务的数字资源超过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西部地区)要求并实现逐年增加。推动市、县(区)建设数字文化场馆,配备必需的线下数字体验设施,全市公共文化场所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公共文化“沉浸式”“互动式”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大力发展云展览、云阅读、云讲座,推进“互联网+群众公共文化活动”,形成公共文化服务智慧应用新场景,全市各类文化场馆开展在线活动次数、线上服务人次实现逐年提升。

6.构筑公共文化新型空间。满足城乡居民对高品质文化生活的期待,创新工作模式,多措并举着力构建便民、时尚、互动,且每个面积不少于80㎡的城乡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各级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要结合实际,先行先试,积极探索与商场、社区、艺术培训机构、旅游景区景点等合作,建设“城市书房”“阅读岛”“文化驿站”等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并通过合作、公益、众筹等方式,举办创意市集、艺术沙龙、手工艺作坊等体验式、互动式的公共文化活动,实现多类型城市空间、文化场馆融合发展、资源共享、互联互通,把优质资源和服务输送到群众身边。各县区要结合乡村振兴、发展全域旅游等实际,推动在旅游民宿、星级饭店、商场公园等场所建设一批具有专业性、时尚性、实用性、人文性、艺术性等特点的公共文化新型空间,并逐年增加建设数量,优化大众文化体验。

(三)在推进公共文化与旅游融合方面创新发展

    7.加快推进文旅产品开发。适度开发旅游演艺项目,依托沙湖、华夏奇石山等景区,采取政府扶持、市场运作方式,推进专业团队与景区合作,打造培育实景演艺等有深厚文化内涵的演艺项目。推动非遗项目市场化,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植入研学旅行,依托泥哇呜、葫芦烫画、黄渠桥爆炒羊羔肉、剪纸等具有发展前景、市场竞争力的非遗项目开发更多的文创产品。围绕文化繁荣助力乡村振兴,做好乡村传统文化保护利用,盘活乡村文化资源,鼓励符合条件的乡村申报国家、自治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开展乡村节日民俗文化活动,打造一批兼具教育性、艺术性、体验性的乡村旅游线路,推进乡村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8.推动文旅场所互通共享。增强公共文化场所旅游功能,在确保公益性前提下,鼓励各文化场所植入新体验、新玩法,让文化场所变得好玩、好看、好学、好吃,使其成为文化消费新地标、新文化休闲场所。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进景区景点,支持旅游景区通过在文化场所增加旅游宣传项目,合作开展研学活动,组织“文艺演出进景区”等方式开展合作,实现公共文化场所与旅游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共建、优势互补。积极申报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功能融合试点项目。

(四)在开展全民阅读推广活动方面创新发展

9.完善全民阅读服务设施。落实我市推进“书香城市”建设工作有关要求,加快建设以市图书馆为中心馆,县区图书馆为总馆,乡镇(街道)图书馆为分馆,农家书屋、社区书屋、职工书屋等为服务点的四级图书馆总分馆体系,健全完善各行业阅读阵地,全市公共图书馆藏书量和流通次数逐年增加。推动公共图书馆向“以人民为中心”转型,优化公共图书馆环境和功能,拓展深化公共图书馆服务创新。“十四五”期间,依托公共图书馆资源,整合社会各界力量,各县区每年建设1家特色鲜明,具有人文品质的城市书屋,对3—4个农家(社区)书屋进行提质增效。

10.开展主题阅读推广活动。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重大战略部署等,深入开展系列阅读推广活动,加大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等重点出版物的阅读内容引领,营造浓厚全民阅读氛围。创新活动方式,以红色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黄河文化等为主要内容,通过新兴阅读与传统阅读交融结合、线上活动与线下推广相互促进的方式,深入实施全民阅读“七进”工程,培育一批具有时代感的城乡阅读品牌。做好青少年、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等阅读保障,开展亲子阅读指导、爱心图书漂流、城乡孩子手拉手等阅读活动。依托公共图书馆汇聚、培育一批领阅读推广人、阅读组织。

(五)在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方面创新发展

    11.搭建社会力量参与平台。完善面向全社会的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专业化发展。确保群众对公共文化服务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在重大公共文化政策制定和项目设施上,广泛开展民意咨询,充分征求群众意见,鼓励民间资本、社会力量和人民群众参与公共文化产品服务供给。完善公共文化投入机制,进一步拓宽政府招标、集中采购范围,发挥公共财政“四两拨千斤”的作用,提高政府资金投入效率,努力形成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多渠道、多元化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公共文化机构科学决策水平。按要求推进县以下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管理运营。

    12.加强文化志愿者队伍建设。完善文化志愿者招募办法和管理制度,各级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结合实际建立文化志愿服务项目库,实现文化志愿者服务对象、活动项目的有效对接。依托文化馆(站)、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对文化志愿者队伍开展经常性的培训教育,提升其专业水平和社会影响力,带动鼓励更多退休人员、专业文化艺术工作者、文化艺术爱好者、学生等群体参与文化志愿服务活动,逐步扩大文化志愿者队伍规模,实现文化志愿服务的社会化、常态化、规范化,营造全社会人人关注参与文化志愿服务的良好氛围。

(六)在强化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创新发展

13.推进行业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实施文化旅游行业“名师带徒”育才工程,优选学科带头人、自治区级以上非遗传承人、自治区级文化名人等专业技术人才任“名师”,符合所学项目基本条件并长期从事文化旅游工作的优秀人才任“学徒”,通过因需施教、实践答疑、实地训练、对外交流等方式开展理论培训和实操培训。建立文化旅游人才培训机制,与相关院校联合建立文化旅游培训基地、校企合作示范基地、后备人才实训基地等,为全市文化旅游人才培训提供专业支持。健全行业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全市文化旅游行业人才库,对入选自治区青年拔尖人才、石嘴山市“35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优先推荐申报高一层级人才项目,对获得自治区“塞上名家”“石嘴山文化名家”等荣誉的人才,优先推荐享受高层次人才休假疗养等人才优惠政策。

14.不断夯实基层文化骨干队伍。严格落实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标准要求,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切实保障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文化机构人员力量。大力培育扶持业余文艺团队,每个县区要至少培育10支具有一定规模和较高艺术水准的群众文艺队伍,每个综合文化站要打造2-3支特色文艺队伍,每个村(社区)要有1-2支业余文艺团队。通过全市广场舞大赛、市民文化艺术节、戏曲票友大赛等活动,每年培树一批在全市范围内表现优异的文艺团队和骨干,进一步激发基层业余文艺团队创作精品、组织活动、服务群众的积极性。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工作组织领导成立石嘴山市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见附件),负责做好统一指挥调度,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到位。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细化方案和措施,确保任务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及时开展督查,推动形成示范区创新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示范区创新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全市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文化部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考核工作体制和格局,形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强大合力。探索建立群众评价反馈机制,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公共文化服务效果的重要指标,形成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公共文化服务模式,增强群众文化获得感。

(三)加强投入保障力度。各级财政要加大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经费投入支持力度,全力保障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工作。各县区、部门、单位要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公共文化资金支持,并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方式,采取政府购买、项目补贴、定向资助等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四)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的宣传作用,开展联动宣传,扩大影响,通过连续、系列的宣传,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参与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工作,及时发现、总结、宣传我市的好经验、好做法,全面展示创新发展成果。

附件:《石嘴山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


附件

石嘴山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

发展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

    为进一步加强示范区创新发展管理,完善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决定成立石嘴山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张  利  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杨  帆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研室、市委网信办、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广电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联、市残联、市新闻传媒中心、大武口区、惠农区、平罗县相关责任人。

领导小组每年召开1至2次例会,根据需要也可临时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文化旅游广电局,谢生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具体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

统筹示范区创新发展管理工作;审定示范区创新发展管理规划等政策文件;研究解决示范区创新发展管理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拟订示范区创新发展规划、任务分工安排、具体工作措施等相关文件;部署、协调、组织示范区创新发展管理工作,对有关单位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三)成员单位职责

1.共性职责。

(1)根据个性职责,明确分管领导、具体承办科室和联络员,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目标和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2)结合各自职能研究制定支持示范区创新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加强对本系统工作开展落实情况的指导监督;

(3)及时向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反映本系统、本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典型经验;

(4)按要求参加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召开的相关会议和组织的调研、考核等活动,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2.个性职责。

市委组织部:负责把公共文化服务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和党校、行政学院教学体系,把示范区创新发展工作人才队伍培养纳入人才发展规划和年度人才培养计划。

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局):负责组织实施示范区创新发展宣传工作,协调各级各类媒体宣传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成果和创新经验。负责将公共文化服务纳入全市各类文明创建范畴,将文化志愿服务纳入志愿服务范畴。

市委政研室:负责针对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有一定普遍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展进行调研研究,对我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长效机制建设提出建议。

市委网信办:负责按照市委宣传部工作部署,协调各类网络媒体对我市示范区创新发展工作进行宣传。负责对我市数字文化建设进行指导。

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将示范区创新发展管理工作逐步纳入全市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并对各部门、各县区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市发改委:负责统筹推进市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市教体局:加强学校文化设施建设,指导全市中小学课外教育基地开展公共文化服务。负责加强、协调各类学校在确保校园安全的前提下推进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体育健身场所免费向社会开放。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负责指导和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加强群众身边的体育健身指导。

市财政局:落实《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负责落实我市示范区创新发展工作所需资金,对资金管理使用进行监督。

市人社局:负责按照部门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公共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相关政策的制定落实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将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计划纳入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市住建局:负责协调推进城镇新建住宅区文化设施建设。

市文化旅游广电局:承担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牵头做好示范区复核工作。

市总工会:负责推进全市职工文化和企业文化建设,参与制定推进全市农民工文化建设的相关政策措施。负责协调企事业职工文化活动中心、职工书屋等文化设施面向职工广泛开展公益性文化活动。

团市委:负责协调推进青少年文化志愿服务,参与推进未成年人文化建设。负责推动全市共青团系统所属的青少年活动阵地开展公共文化服务。

市妇联:负责加强妇儿活动阵地建设,推进免费开放,面向广大妇女儿童广泛开展公益文化活动,推进家庭文化建设与公共文化服务融合工作。

市文联:负责充分发挥各文艺协会作用,加强对群众文艺精品创作和活动开展情况的指导。

市残联:负责协调推进残疾人文化权益保障工作,支持公共文化机构为残疾人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开展残疾人艺术表演等公益文化活动。

市新闻传媒中心:负责按照市委宣传部工作部署,对我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进行全面报道。

各县区:依据全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管理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方案,开展成果研究,持续强化资金保障、完善设施网络、加强队伍建设、健全运行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形成具有宣传推广价值的创新发展经验。按照示范区复核安排,做好各项工作及指标落实,确保通过每2年一次的复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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