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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引号 640201001/2022-00151 文号 石政办发〔2022〕56号 生成日期 2022年05月30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石嘴山市政府办 责任部门 石嘴山市政府办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石嘴山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中央、自治区驻石有关单位:

《石嘴山市2022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5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嘴山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石嘴山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28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29号)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从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保持社会和谐稳定、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深化政务公开,更好发挥促落实、强监管功能,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规范发布政策措施,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一)提升解读质量。文件起草单位要通过多种方式,收集、提炼社会公众对政策文件的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针对文件内容与公众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确定解读重点。解读材料要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含金量高的实质性条款,完整、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做到图文解读占比达到80%,且最迟在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推行多元化解读。综合选用图文解析、视频动漫、场景演示和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专家访谈会等可视、可读、可感的解读形式,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配以案例、数据,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扩大政策施行后解读。针对政策施行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开展跟踪解读、多轮解读,对咨询、意见、建议较为集中的内容,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常态化开展政策咨询和政民互动,各县区、各部门要因地制宜开展政策公开讲”“局长谈公开等活动。(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精准推送政策。推进重要政策和解读材料精准推送,各县区、各部门要继续开展教育、人才、就业、税务、小微企业和招商引资重要政策和解读材料精准推送,开展政策礼包”“办事提醒,推动政策个性化、主动化供给;社会公众和企业组织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政策文件,组织政策进社区”“政策进楼宇”“政策进园区等定向推送,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强化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以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现行有效制度体系,为行政机关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各类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制度规定,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五)优化咨询服务。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等,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点,为企业群众提供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政策咨询。探索建立统一的智能化政策问答平台,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鼓励建设政策问答库并持续丰富完善。(市政府办公室、市审批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强化重点领域公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抓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防止引发疑虑猜测和不实炒作。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协调,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的信息要与上级单位下达的工作指令有序衔接、保持一致;规范流调信息管理发布,从严审核、公开发布,依法保护个人隐私,避免影响当事人正常生活。(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抓好就业稳岗信息公开。加强就业稳岗政策宣讲推送力度,帮助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群体更好就业创业;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培训力度,重点培训基层执行机关,帮助提升政策理解力和执行力,让各项政策落得快、落得准、落得实;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及经办流程,让更多群众知晓并得到就业培训机会。(市人社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抓好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共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电、供气、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对照相关国家部委及自治区厅局出台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或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加快制定相应领域标准规范体系。各行业主管部门围绕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公共属性较强或者与服务对象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需要重点监管的公共企事业单位,建立专门制度,出台实施细则,依法公开各类信息;强化社会监督,畅通投诉渠道,对因公共企事业单位未依法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并损害公民企业权益的要限期整改。(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旅广电局、市统计局、市粮食局、市新闻传媒中心、国网石嘴山供电公司,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抓好司法行政信息公开。巩固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布成果,健全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更新机制,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稳步推进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历史文本收录,探索构建统一的全市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库;督促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在各自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显著标识有效性或失效期,并规范行政文件分类展示,分类方式至少包括发布机构、发布年份和文件主题等。(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牵头,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紧盯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一)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增强政策制定实施的透明度和预期性,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抓紧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宣传贯彻,依法公开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坚决打击违法行为。(市审批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加强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链接国务院减税降费政策库和自治区财政厅全区减税降费专栏,推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掌握、准确了解政策。(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牵头,市人社局、市交通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加强涉及扩大投资的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自治区、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持续做好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常态化公开,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政务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解读和咨询力度。(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夯实基层基础,发挥平台作用

(一)规范执行公开制度。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增强规范意识和保密意识,提高保密审查标准,在源头抓好保密审查和涉敏审核,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和开源信息泄密失密。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定实施意见,督促行政复议机构严格执行统一案件审理标准,切实解决同案不同判问题。(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二)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依据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涉及公共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普遍公开;涉及部分特定群体或明确要求特定范围公示的,要科学选择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三)加强政府网站建设。持续推动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年内全市政府网站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支持率达到100%,适老化与无障碍阅读达到50%。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优化栏目设置,强化内容保障,特别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实用性和便捷度。规范做好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网民留言办理答复。(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四)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进一步做优做强市政府微博微信,健全完善以市政府微博微信为龙头,各县区及市政府各部门政务新媒体为支撑,反应灵敏、响应迅速的全市政务新媒体矩阵体系。提高信息原创比例,强化与政府网站稿源互通,协同保障政务新媒体内容建设,提高信息原创比例。严格落实《全区政务新媒体管理细则(试行)》开设、变更、关停、注销政务新媒体的,及时报市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审批。优化政务新媒体监测管理平台功能设置,持续开展24小时不间断监测,对群众关注度和利用率低、确属无力维护的坚决关停,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规范化管理水平。(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五)深化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规范全市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推进政府信息查阅场所规范化管理。按照自治区确定的建设标准,做好政务公开专区日常管理和建设维护工作,以进一步拓宽政务公开渠道,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市政府办公室、市审批局牵头,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六)持续推动政府开放。全面落实《全区政府开放日工作方案》(宁政公开办发〔202128号),将9月确定为全政府开放月,各县区、各部门围绕公众关注领域,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设置答疑、座谈或问卷调查等环节,安排熟悉业务的领导干部现场解答、听取建议;现场要设置醒目标识,努力形成规模效应。(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五、强化指导监督,形成工作合力

(一)强化工作保障。各部门在本要点印发15日内,制定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及时公布,同时报市政务公开办备案。各县区、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听取1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推动工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加强人员梯队建设,抓好人员梯队建设,保持政务公开队伍基本稳定,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发生变动的,要逐项做好工作交接,并第一时间向上级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备案。强化经费保障,确保重点任务落实。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加大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全员培训力度,提升工作能力水平。各县区、各部门年内组织政务公开培训不少于1次。

(二)改进工作作风。各县区、各部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大对本地区、本系统的工作指导力度,积极主动帮助下级单位和本级部门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加大创新力度,围绕群众关心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举措,提质增效,打造具有地域特色和系统特色的公开品牌。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各县区要采取符合本级特点的考核办法,规范有序开展考核工作。优化考核方式,加大日常考核比重,提升考核针对性和实效性。合理运用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发布排名结果或问题通报的,要按程序报本级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批准。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公开通报,并约谈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效能考核倒数的单位。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造成严重影响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三)抓好工作落实。各县区、各部门要对照本要点提出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逐项推动落实,并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之前,向市政务公开办报送任务完成情况。对上一年度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要定期调度督办,组织开展市内互检观摩活动,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以市政府督查通报印发并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各县区、各部门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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