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政策性文件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2022年“菜篮子”商品应急储备及投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201001/2021-00649 文号 石政办发〔2021〕76号 生成日期 2021年12月14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石嘴山市政府办 责任部门 石嘴山市政府办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石嘴山市2022“菜篮子”商品应急储备

及投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办发〔2021〕7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石嘴山市2022菜篮子商品应急储备及投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实施。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嘴山市2022菜篮子商品应急储备

及投放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宁政办发〔201768号)要求,为建立健全我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保障储备体系,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调控措施落实,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事件,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产业带动、惠农利民原则,以满足城乡居民菜篮子需求、稳定蔬菜肉类市场价格和保障生产供应为中心,通过完善制度和增加投入,加强生产能力和市场流通体系建设,提高菜篮子重点产品自给率、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销售网点覆盖率、应对菜篮子产品价格异常波动能力和供应保障能力,实现农民增收、市民受益。

    二、工作内容

    (一)“菜篮子”商品储备投放的品种、数量

    1建立“菜篮子”商品储备制度按照政府委托、企业运作的模式,建立市政府菜篮子商品应急保供储备制度。菜篮子应急储备商品主要是肉类和蔬菜,由市商务局负责落实储备企业和核定承储企业储备数量,由承储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常年储备和定期轮换机制,确保储备商品质量和数量。按照满足城区常住人口每人每天0.8公斤需求,确保5—7天的消费量进行储备,储备蔬菜1800吨、肉类活体300吨(牛、羊、猪各100吨)。在发生市场异常波动、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情况及重大节假日,及时投放保障应急供应,确保市场平稳运行和价格稳定。

    2建立菜篮子商品投放分销网络由各县区政府组织将菜篮子储备商品配送至确定的若干家应急投放点,确保各类储备商品进入零售市场,满足应急供应或节假日消费需求。

    (二)“菜篮子”商品储备企业的确定

承担菜篮子商品储备工作的企业由市商务局确定。市商务局按照相关标准和实际情况,落实储备企业、储备商品数量及储备合同签订工作,并定期现场检查承储企业储备情况。

    (三)“菜篮子”商品储备及投放资金来源

菜篮子商品储备资金由市财政给予补贴。参考国家商务部与自治区菜篮子商品储备标准和定补相结合方式,2022年计划安排菜篮子商品应急储备资金99万元,主要用于补贴占用储备企业设施、流动资金利息和生产管理等费用。储备菜补贴标准为300/吨,活体肉补贴标准为1500/吨,具体由市财政局负责筹集、拨付。菜篮子商品投放补贴资金由县区人民政府筹措。

序号

实施任务

补贴标准

补贴资金

1

储备活体肉300

100

1500/

15万元

100

15

100

15

2

储备蔬菜1800

大武口区600

300/

18万元

惠农区600

18万元

平罗县600

18万元

合计

2100


99万元

    (四)投放供应事宜

1定点投放各县区人民政府根据本县区实际,自行在本县区选择符合标准的商场、超市设立投放点,确保投放有序,供应充足。

2投放时间各县区人民政府可在市场发生异常波动、突发自然灾害或应急事件等情况时组织实施储备蔬菜集中投放工作,亦可视市场供需实际情况,在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实施储备蔬菜集中投放工作。每个县区至少投放土豆、大白菜、莲花菜、萝卜、大葱、洋葱、红薯、冬瓜等11个蔬菜品种,投放量不低于计划储量备,投放时间不少于30天。

3限定价格储备蔬菜投放销售价格由各县区人民政府组织辖区商务、物价主管部门共同核准确定。

4投放管理各县区政府负责组织做好投放企业与承储企业的协调对接工作,并对辖区内投放供应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市商务局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大对全市菜篮子商品储备投放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及检查力度。各县区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确保菜篮子商品储备投放相关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属地管理,强化责任。各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菜篮子商品储备投放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认真组织、协调和实施本地的菜篮子商品储备投放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并于投放工作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将投放情况报市商务局(联系人:潘正东 联系电话:0952—3812367)。

(三)加大宣传,确保惠民。各县区政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引导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多渠道、多视角宣传菜篮子商品储备投放工作在稳控肉菜价格和惠及民生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以及投放时间、地点、价格等具体内容,不断提高政策知晓率,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