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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201001/2021-00298 文号 石政规发﹝2020﹞2号 生成日期 2020年05月07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石嘴山市政府办 责任部门 石嘴山市政府办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开展

“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政规发﹝2020﹞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中央、自治区驻石各单位:

《石嘴山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      

                                  202057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嘴山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2号)精神,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市辖开发区内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和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按照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创新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和创造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自20203月开始,在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宁夏平罗工业园区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对中央层面设定的294项和自治区层面设定的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分类推进改革,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和经验做法,年底前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

二、主要任务

对三个开发区内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对涉及改革的298项事项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所涉及职能部门按照事项清单做好服务和指导工作。涉及各开发区承接的审批服务事项,由各开发区负责落实。涉及市、县(区)部门审批权限的服务事项,凡各开发区内市场主体提出申请的,要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改革方式和具体措施抓好落实。涉及中央和自治区层面管理的审批服务事项,按照上级部门的意见或方案归口组织落实,上级部门没有意见或方案的,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规发〔20202号)提出的要求落实。

(一)直接取消审批(共9项)。直接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拖拉机驾驶培训许可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典当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证书》《石油成品油批发经营资格审批(初审)》《石油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审批(初审)》《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汽车租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经营许可)》审批。以上事项取消审批后,企业持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生产经营,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变相保留审批,不得要求企业提供取消的许可证件,也不得将取消的审批事项及证件作为办理其他政务服务事项的前置条件。在招标投标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不得将取消的审批事项及证件作为必要条件和评分依据事项取消后行业主管部门要主动从宁夏政务服务网中提取经营主体登记信息,依法进行事中事后监管。

(二)审批改为备案(共6项)。将《食品经营许可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中华人民共和国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诊所设置审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所执业登记)》《乙类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社会办医疗机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证明》审批改为备案。对审批改为备案的事项,开发区按照多证合一要求在企业登记注册环节一并代办备案事项,将备案信息推送至行业主管部门;或指导企业实行网上备案,实现当场办结、只跑一次。市、县(区)相关部门要进一步优化备案流程、简化备案材料,不得将现场踏勘、检验检测、专家评审等作为备案事项的办理环节和申报材料,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企业备案后,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将相关企业纳入监管范围,依法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在事中事后监管过程中发现企业未备案或者备案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应当责令企业补办备案手续或进行更正。

(三)实行告知承诺(共51项)。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各开发区和市、县(区)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要求,向社会公开告知内容和企业承诺内容,推动诚信体系建设。监管部门发现不符合告知承诺条件开展生产经营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将处理建议反馈给作出审批决定的部门,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相关部门依法进行联合惩戒

(四)优化审批服务(共232项)。对优化审批服务的事项,各开发区和市、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精减审批材料、压缩审批时限,打造简约办事环境。对企业申请的事项及时尽心尽责办好,加强帮办代办服务,畅通服务企业绿色通道,创优政务服务环境。进一步减费用、减中介,坚决清除擅自增加的前置条件和各类不必要的证明,实现马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三、工作措施

(一)推进企业经营范围规范化信息化。做好企业登记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和证照分离改革信息共享平台升级整合应用,推进企业经营范围规范化,实现智能化申报,为顺利推行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打好基础。企业设立登记时,登记部门根据企业申报的经营范围,明确告知企业需要办理的经营许可事项,并将需申请许可的企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部门协同监管平台的双告知模块和证照分离改革信息共享平台,精准推送至相关部门。相关部门要依企业申请及时办理有关经营许可,并将办理结果推送至市场监管部门,实现审批、监管联动。(市审批局、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开发区,中央、自治区驻石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涉企经营信息归集共享。除涉及国家秘密之外,各职能部门要将企业登记注册、经营许可、备案、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归集至宁夏政务服务平台、宁夏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宁夏),实现涉企业经营的政府信息集中共享。凡是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信息,各职能部门一律不得再要求企业提供,切实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各开发区,中央、自治区驻石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审批服务质量和效率。各县(区)、开发区、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按照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要求,树立改革创新意识,着力破除审批服务中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推进审批服务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对照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梳理公布办事指南,方便企业办事。进一步规范自由裁量权,严格时限约束,消除隐形门槛和人为壁垒。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运用,进一步压时限、减材料、优流程,推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从申请、受理到审核、发证全流程一网通办”“最多跑一次。加强对审批行为的监督管理,促进规范、高效。全力打造石好办政务服务品牌,推行好差评制度,差评回访整改率达到100%,不断创优审批服务环境。(市审批局牵头,各县区、开发区、市政府各相关部门,中央、自治区驻石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实现审批与监管无缝衔接。贯彻落实《优化营环境条例》,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对高风险行业和领域实行重点监管。强化信用监管,依法查处虚假承诺、违规经营等行为并记入信用记录,实行失信联合惩戒。按照《石嘴山市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调查回应制度》,依规回应、处理市场主体投诉举报,促进营商环境优化。对严重违法经营的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依法撤销审批决定、吊销有关证照,实施市场禁入措施,彰显依法监管的威慑力。(市市场监管局、发改委牵头,各县区、开发区、市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确保依法推进改革。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地方性法规的调整情况,及时对我市制定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作相应调整,建立与试点要求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对试点中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推动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释,切实巩固试点改革成果。(市司法局牵头,各县区、市政府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创新优化服务环境

对市、县(区)级权力清单确定以及开发区承接的审批事项,采取以下措施优化审批服务环境。

(一)全力推行网上办事。简化网上办事操作流程,优化网上办事环境,广泛宣传引导群众应用宁夏政务服务网”“我的宁夏APP及各行业专网在线申报办理事项,在线完成审批服务。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纳税申报、公积金申领、水电气等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结,时限不超过30分钟。对确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或暂不能通过网上直接办理的,申请人可采取网上预约+双向快递的方式,寄送申请材料,审批许可后邮递相关文书批复,力争办结时限再压缩三分之一。

(二)大幅压减审批要件和环节。大幅精简经营许可条件和审批材料,坚决取消奇葩证明,并采取并联办理、联合评审等方式优化办事流程,主动压缩审批时限。深化政银合作,在全市各银行主要营业网点受理企业注册和个体工商户登记,实现设立登记就近办、马上办。各类市场主体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及备案等业务实行网上办理,推广使用电子证照,企业营业执照0.5天办结。涉企所有证照免费邮寄送达,企业股权和财产份额出质登记提前预约、当场办结,办理时间控制在1个小时内,为企业融资提供方便。

(三)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对许可证件设定了有效期限,但经营许可条件基本不变的,除安全生产等特殊限制类许可外的可以延长有效期限一个月不视为过期。延长营业执照变更登记期限,营业执照变更登记期限可随时办理;营业执照到期的,应企业要求顺延有效期限,最长可以达到企业生命周期。放宽一址多照条件,没有投资关系的公司1年之内可以合租,可以在同一地址登记。从事高新技术研发、软件设计、文化创意、动漫制作、家政服务、个体出租车客运或货运、信息咨询服务、管理咨询、无实体店网络交易服务的市场主体,在没有安全隐患、环境污染、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秩序和身体健康、不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下,可使用住宅作为经营性用房,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即申请即办理。

(四)主动公布总量控制条件和存量情况。有数量限制的事项,定期公布总量控制条件、布局规划、企业存量、申请企业排序等情况,方便企业自主决策。能耗、污染物排放指标由园区和相关部门协调落实,不作为企业备案、核准的前提条件。划拨用地项目依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可办理用地规划许可、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土地划拨决定书在项目开工前完成,未获得划拨决定书前不得开工建设。因自然灾害、突发事故等急需开工的建设项目由自然资源部门审核后可先行用地开工建设,6个月内完善土地征收审批手续。项目建设涉及压覆矿产、地震安全、气象探测、水土保持等评估事项,采取征求职能部门意见的方式并行办理。

(五)全面推行集成套餐服务。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注册登记、工程建设、生产经营、注销退出等常办事项,提供一件事套餐服务,推广多证合一证照联办,推动更多事项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全面实行信用承诺、容缺受理,对申请人提交材料中缺失的非必要件,后期能够补正的,可作出信用承诺、先予办理,需要补正的材料可以在1个月内补正。推行全程帮办代办,对外公布所有窗口咨询电话,做好远程指导、答疑解惑。以预约办理和电话、微信、QQ等方式提供精准服务,确保第一时间受理企业申请事项。

(六)实现企业开办1日办结。深化企业开办一窗通办”“全程网办,各级政务服务大厅推行企业登记、刻制印章、申领发票、职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事项线上一表填报、一次实名认证,线下一窗领取材料,做到一步到位、一次办理,企业开办时限压减至1个工作日以内。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审批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负责统筹推进改革,协调解决改革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困难,做好调查研究、政策解读、协调指导、法治保障、总结评估等方面工作。各县(区)、开发区、市政府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能,强化工作配合,倾心服务企业,共同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涉及改革事项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在本方案印发后将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系人报市审批局。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县(区)、各开发区、市政府各相关部门严格依法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细化改革举措,修订办事指南、业务规范和业务流程。加强宣传和业务培训,广泛开展政策解读,扩大政策知晓面,营造推进改革的良好氛围。市审批局要加强对落地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调研和跟踪监测,细化完善改革政策举措加强工作指导。将证照分离改革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促进工作落实。

(三)做好总结评估。各开发区、相关部门在试点过程中要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及时总结提炼,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于每月中旬将工作进展和亮点举措等情况报送市审批局。6月中旬前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并完成自评工作。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联系人:刘新福联系电话:09522010165  邮箱:szsyhyshj@163.com

附件:1宁夏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中央层面设定,2019年版)

      2宁夏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自治区层面设定,201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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