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市政府文件 > 石政通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依规限期拆除宁夏金海东泰洁能有限公司兰炭炉等落后产能设备的通知

索引号 640201001/2022-00158 文号 石政通﹝2018﹞5号 生成日期 2018年10月18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石嘴山市政府办 责任部门 石嘴山市政府办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依法依规

限期拆除宁夏金海东泰洁能有限公司兰炭炉等落后产能设备的通知

石政通﹝2018﹞5号


平罗县人民政府:

根据自治区工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依法依规退出落后产能任务的通知》(宁工业和非公经济办发〔201810号),你县辖区内宁夏金海东泰洁能有限公司单炉产能5万吨兰炭炉19座、平罗县玉平硅钙合金有限公司2×1800KVA硅钙矿热炉生产线被列入2018年自治区工业行业依法依规退出落后产能任务清单,按照要求应于201810月底前无条件完成落后产能退出任务,且淘汰的设备不得向其他地区转移。在设备拆除过程中要采取断水、断电措施,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目前,平罗县玉平硅钙合金有限公司2×1800KVA硅钙矿热炉生产线拆除工作已完成,宁夏金海东泰洁能有限公司19座兰炭炉装置仅拆除4座,尚有15座未拆除。望你县依据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定,组织力量于10月底前依法依规完成落后产能设备的拆除工作。

附件:自治区工业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18年依法依规退出落后产能任务的通知》(宁工业和非公经济办发〔201810号)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    

                                201810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