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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终止《石嘴山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暴雨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索引号 640201001/2022-00156 文号 石政通﹝2018﹞3号 生成日期 2018年07月26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石嘴山市政府办 责任部门 石嘴山市政府办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终止《石嘴山市

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暴雨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石政通﹝2018﹞3号


三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71820时,我市大部出现大到暴雨,持续降水对交通运输、电力通信和设施农业等潜存安全风险,2018719830分,我市启动石嘴山市气象灾害暴雨级应急响应。三县区、各有关部门按照市委、政府的安排部署,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积极应对,重点加强监测预报、预警信号发布、道路清扫、交通秩序维护疏导、重点路段限行管制、危房排查、电力设施巡查维护等工作,有效保障了城乡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最大程度地减少了暴雨天气造成的损失。

截至目前,此次降水过程已经结束,全市干线公路恢复通行,电力供应正常,按照《石嘴山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87269时起终止石嘴山市气象灾害暴雨级应急响应,现就扎实做好后续工作通知如下:

一、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请市气象局继续做好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及相关防御指引。三县区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加大应急值守和预警信息研判工作力度,及时开展应急响应和应对处置各项工作。

二、扎实做好隐患清除工作。请三县区持续做好危房检查排查,重点关注困难群体以及偏远居民,及时动员和组织做好积水清理等工作。市公安、交通、国土、住建等部门要持续做好隐患路段交通秩序维护、车辆通行疏导、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

三、认真开展总结评估工作。请市人工影响天气与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办公室(市气象局)牵头,会同市公安、民政、农牧、交通、国土、住建等成员单位,从预案实施、职责分工、协同配合和宣传教育等方面,认真总结应急响应过程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查找工作中的不足,提高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    

                                20187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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