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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级别的通知

索引号 640201001/2021-00517 文号 石政通﹝2020﹞6号 生成日期 2020年12月11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石嘴山市政府办 责任部门 石嘴山市政府办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

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级别的通知

石政通﹝2020﹞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201211日零点时段,我市空气质量由良向好。12118:30经市生态环境局与市气象局联合会商,预测1113我市扩散条件较为有利,污染状况有所缓解。结合我市实际,决定提前降低预警响应级别,2020121118:00起,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级应急响应调整为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级应急响应。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发布信息

市生态环境局、气象局通过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新闻网站、各通信公司、网络等各类媒体向公众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启动III级应急响应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议减排措施,提醒公众做好防护。

二、健康防护措施

(一)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减少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应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确需户外活动或作业的,应采取防护措施。

(二)幼儿园、小学、中学及同等学力学校停止户外体育课、运动会等活动(在室外停留不超过30分钟的教学参观、社会实践等活动不受影响)。

(三)卫生健康部门督导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做好医疗救治培训和医疗物资储备工作。

三、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二)公众尽量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三)交通运输部门增加公共交通运力保障,鼓励市民绿色出行。

(四)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类工地等,自觉调整生产工期,可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运行时间,主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五)提高外输电比例和天然气供应。

四、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工信、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大对应急减排项目清单中的相关企业的督导检查频次,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达标排放。

对工业企业管控,应以行政区为单位。各县(区)按照一厂一策的要求,指导企业根据污染排放绩效制定不同的减排措施,避免采取一刀切减排方式,通过针对涉气工序停限产或提高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等方式实现减排,保证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PM)减排比例达到全社会占比的10%以上,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比例应达到10%以上。可根据本地污染排放构成调整SO2NOX减排比例,但二者比例之和不应低于上述总体要求。

各县(区)按照《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指导重点行业企业分类制定并落实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对不可中断或中断周期超过24小时的生产线或生产工序,提前指导企业调整生产计划,确保预警期间达到减排比例要求,其他行业按照应急减排清单要求落实应急减排措施。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公共及自备煤电机组以及其他已备案的承担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的企业,应根据协同处置量核算最低生产负荷。

纳入应急减排清单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的工业企业应按要求制定停限涉气工序、提高治理设施运行效率等具体措施的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并在厂区入口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公示执行措施。

(二)公安部门做好城市主干路范围内运输车辆限行工作。未安装密闭装置的煤炭、建筑垃圾、渣土、砂石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低速汽车、混凝土罐车、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等高排放车辆的禁行工作加强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

(三)住建、交通、综合执法、水务、农业农村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各类施工场地和相关企业的管控。除涉及重大民生工程、安全生产及应急抢险任务外,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作业;所有水泥粉磨站、渣土存放点全面停止生产、运行;全市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严格落实封闭、苫盖等降尘措施,并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燃油非移动道路机械(清洁能源除外);督导城市主干路范围内除抢修抢险和特殊需要外的建设施工单位停止室外作业(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受影响)。

(四)交通运输等部门按照其职责强化道路保洁措施,采取湿法作业+吸尘式清扫等模式,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主干道和易产生扬尘路段每日至少增加1次保洁作业在气象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冲洗易产生扬尘路段的频次。

(五)住建、综合执法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督导大型商业建筑、市政工程停止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室外喷涂作业。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           

                                202012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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