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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0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

索引号 640201001/2021-00513 文号 石政议案〔2020〕15号 生成日期 2020年12月21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石嘴山市政府办 责任部门 石嘴山市政府办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0

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议案


石政议案〔2020〕15号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在预算执行中,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为此,市政府拟定了《2020年石嘴山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提请审议。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市长

                            202012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石嘴山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七条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地方各级预算,在执行中出现需要增加或者减少预算总支出、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的规定,拟对2020年市本级预算予以调整,具体方案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经石嘴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支调整为448514万元。

2020年,拟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26万元,用于保障政府性债务利息到期偿付。

经调整,2020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全口径收支调整为45184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经石嘴山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口径收支调整为63206万元。

2020年,石嘴山市本级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短及污水处理费增收,需调减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10800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其安排的支出调减12800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及其安排的支出调增2000万元。

经调整,2020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全口径收支调整为5240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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