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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组成人员对2019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

索引号 640201001/2021-00512 文号 石政议案〔2020〕11号 生成日期 2020年09月25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石嘴山市政府办 责任部门 石嘴山市政府办

关于落实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组成人员对2019年市本级

决算草案审议意见的报告


石政议案〔2020〕11号

市人大常委会

按照《关于转交<关于2019年市本级决算草案报告><关于2019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通知》(石人常办发〔202037号)要求,市人民政府组织财政局,对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多措并举,加强部门预算执行管理

(一)完善预算编制,增强年初预算的准确性。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时,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细化预算编制内容,尽量将预算资金直接安排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切实减少财政代编项目,减少资金的二次分配。同时,严格按支出经济分类编制支出预算,细化每个明细项目至目类,确保部门预算收支的准确完整。基本支出依据相应的综合定额标准及具体实际编制,项目支出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审核、论证工作,通过细化项目预算编制,切实提高年初预算安排的到位率。

(二)及时做好下达,保证下达预算的时效性。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统筹管理,对基本支出根据年初预算安排数,按序时进度拨付;对项目支出,督促各预算单位及时有效地组织项目实施,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对上级下达的各类专项经费,要求使用单位尽快组织实施,及时予以拨付。同时,利用直达资金转移支付系统,对特殊转移支付资金、抗疫特别国债等中央直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全覆盖、全链条监控,确保数据真实、流向明确,资金直达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确保资金安全、落实到位、使用规范。严格执行资金拨付各项程序,确保发放准确率和到位率。

(三)严格控制追加,维护部门预算的严肃性。今年以来,经济发展困难和风险进一步加大,尤其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财政收支矛盾更为突出,各级财政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对不该开支或不必开支的事项一律不得开支,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可办可不办的培训坚决不办。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事项必要性、合理性的审核,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可统筹、整合的预算资金,及时调整支出用途,保障三保支出需要,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除落实国家相关政策、疫情防控需要必须追加的特殊事项外,原则上不再研究出台新的增支政策。

(四)加强资金管理,提高执行预算的有效性。严格执行市人大批准的预算,继续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根据预算单位用款计划及项目实施进度,及时进行资金调度,切实保障预算单位资金和用款单位支出需要。同时,进一步扩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范围,完善预算绩效管理结构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用好各项转移支付资金,加大统筹力度,优先用于疫情防控和三保支出并确保按时足额兑付,特别是切实保障基本民生,强化对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

二、加强监管,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一)合理安排生态建设管护资金。一是加大资金筹措力度。2018年宁夏贺兰山东麓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被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确定为全国第三批试点项目,获得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资金18.3亿元,极大地改善了我市生态建设,缓解了财政支出压力。今年以来,用于林草管护建设等项目资金1.78亿元。二是加大责任落实力度。按照谁建设、谁受益、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规范化的科学管理养护、运行制度,建立以项目实施单位为管护主体,项目所在区域为管护直接责任人,受益群众广泛参与的管护体系,各园区、企业实行五包政策,履行绿化运维管护义务,真正做到生态建设项目建好一处,管好一处,用好一处,持续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三是加大项目谋划力度。合理谋划生态建设项目,确保项目建设与后期维护费用控制在合理的财政可承受能力范围内,保障项目建成后期财政承受维护成本的可持续性。同时,积极调整公共财政支出结构,设立生态建设专项资金,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注重吸引更多的社会投资。

(二)加大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力度。强化专项资金监管,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作为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的重中之重,综合运用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专项检查等监管手段,对专项资金使用进行全过程控制监督。定期对未下达的专项资金进行梳理分析,对当年确定不能执行的项目,按规定程序调剂用于急需的项目和其他有条件实施的项目,尽快形成实际支出,盘活存量资金,2020年累计盘活资金1.13亿元。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夯实财政管理基础,加强基本数据信息、支出标准、项目库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推进财政监督向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转变,由突击性、专项性检查向日常性、常态化检查转变。同时,制定《石嘴山市财政局疫情防控库款保障的应急预案》《石嘴山市财政局对辖区财政国库资金调度管理暂行办法》《石嘴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资金管理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石嘴山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石嘴山市本级行政事业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进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对库款调度、项目资金、国有资产等监督和管理,提升财政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高度重视,大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

(一)不断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制定《石嘴山市预算绩效一体化管理暂行办法》《石嘴山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实施细则》《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关于加强预算追加资金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逐步完善预算绩效评价体系。把绩效目标作为预算资金安排的前置条件,着力促进绩效与预算管理相辅相成、借力共行。对本级50万元以上项目支出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突出提高绩效目标设定质量,严格执行绩效监控,认真组织实施绩效自评和财政部门再评价,实现预算绩效目标与部门预算编制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三同步,建立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绩效管理工作机制。

(二)开展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按照年度绩效评价计划,委托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中介机构对石嘴山市2019年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资金、就业补助、北武当河生态修复综合整治工程、扶贫、足球学校足球场建设、促进旅游业发展奖励资金、2020年部门重点项目预算执行绩效监控试点及201925个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等8个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此次绩效评价工作涵盖了政策性绩效评价、项目绩效评价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三)完善部门自评工作机制。全面开展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并公开,在编制2020年部门决算时,实现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全覆盖。部门须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说明,对分项目绩效目标进行自评打分,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下一步改进措施,随同部门决算一并上报并公开。严格按照批复的预算绩效目标做好绩效信息公开工作。2020年,除涉密单位外,市本级50个预算单位申报了绩效目标,涉及项目98个、资金23870万元,且绩效信息已全部公开。

(四)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安排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完善评价结果反馈与整改制度,对绩效评价报告中反映出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及时督促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并将2019年绩效评价问题整改情况与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相挂钩。同时,进一步推进绩效评价信息公开,依据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参照预决算公开流程,推动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自评以及重点评价结果的依法公开,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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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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