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201001/2021-00510 | 文号 | 石政批复﹝2019﹞12号 | 生成日期 | 2019年05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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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石嘴山市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石嘴山市政府办 |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石嘴山市星海湖湿地保护规划(2019—2023年)》的批复
石政批复﹝2019﹞12号
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呈报<石嘴山市星海湖湿地保护规划(2019—2023年)>的请示》(石自然资发〔2019〕22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组织专题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你局组织编制的《石嘴山市星海湖湿地保护规划(2019—2023年)》。你局要对照国家、自治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内容和《石嘴山市贯彻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认真落实《石嘴山市星海湖湿地保护规划》内容措施,保护星海湖湿地生态红线和湿地资源,全面、系统、科学治理水体污染,增加湿地生态功能,恢复湿地生态环境。
此复。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