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201001/2022-00105 | 文号 | 石政函〔2021〕61号 | 生成日期 | 2021年08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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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石嘴山市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石嘴山市政府办 |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
第327号提案协办意见的函
石政函﹝2021﹞61号
A
公开发布
自治区教育厅:
现就自治区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327号“关于健全保障机制,进一步强化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提案”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近年来,我市积极争取各方支持,不断加大对幼儿园的投入力度。一是加大财政专项经费补助,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经费250万元,补充幼儿园聘用教师工资。二是积极对接自治区教育厅、财政厅,争取建立学前教育生均拨款制度。三是针对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过低、聘用教师工资水平较低等问题,经过充分调研论证、成本监审、征求意见,结合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区内其他地市经验和市民承受能力,积极推进市辖区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调整改革,计划于8月中旬前完成学前教育收费改革工作,助力建设学前教育办学经费分担机制,进一步提升聘用教师工资待遇,切实稳定教师队伍,改善学前教育办学条件。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