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201001/2022-00012 | 文号 | 石政干发〔2021〕18号 | 生成日期 | 2021年1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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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石嘴山市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石嘴山市政府办 |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齐拓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石政干发〔2021〕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
齐拓野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李国龙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挂职);
余海龙同志任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挂职);
白红存同志任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
免去马宇平同志市林业草原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张爱玲同志石嘴山工贸职业技术学院(筹)院长职务;
免去温大为同志市光明中学副校长职务,岗位等级由事业五级职员降为事业六级职员,调整到市文化馆工作;
免去周浩同志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职务。
齐拓野、李国龙、余海龙、白红存4名同志挂职期为一年,挂职期满后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