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市政府文件 > 督查通报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全市化工集中区安全整治提升进展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640201001/2022-00605 文号 督查通报2022第19期 生成日期 2022年08月31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石嘴山市政府办 责任部门 石嘴山市政府办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全市化工集中区

安全整治提升进展情况的通报


 近期,市政府第一专项督查组、市工业园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小组对全市化工集中区安全整治提升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督查情况

 督查组在查阅资料的基础上,对经开区、平罗工业园区化工集中区消防取水码头、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智慧园区智能化管控平台等6个点位实地查看。总体来看,我市3个化工集中区在安全整治提升工作上取得了初步成效。经开区淄山—河滨工业园、平罗工业园区医药产业园、精细化工产业园3个化工集中区专家复核得分分别由2021年度自治区专家复核的67.27分、63.6分、64.85分提高到2022年度市级专家复核的68.75分、65.63分、66.25分。自治区督办反馈我市问题中,经开区问题13条,已整改完成9条,整改完成率69%;平罗工业园区问题29条,已整改完成15条,整改完成率52%。市级督办反馈问题中,经开区问题15条,已整改完成8条,整改完成率53%;平罗工业园区问题33条,已整改完成15条,整改完成率45%。

 二、存在问题

 (一)安全风险等级降级任务依然艰巨。2022年底全市化工集中区风险等级评估要达到C级(70分以上),按照上半年市级专家复核得分,经开区淄山—河滨工业园、平罗工业园区医药产业园、精细化工产业园三个化工集中区达到C级分别还差1.25分、4.37分、3.75分,存在较大差距。

 (二)自治区、市反馈问题总体进展不达预期。目前自治区复核反馈问题还有18条未整改完成(经开区4条、平罗工业园区14条)、市级督办反馈问题还有25条未整改完成(经开区7条、平罗工业园区18条),未整改完成事项较多。10月份国家将开展复核,所剩时间不多,整改总体进度未达预期。

 (三)园区安全基础设施仍需提升。平罗工业园区医药产业园消防车取水码头整治不彻底,未设置消防车回车场或回车道,不符合规范要求。经开区应急取水码头现场缺乏明显标识牌和安全注意事项。经开区、平罗工业园区智慧园区平台均未与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平台实现对接,安全、环保的智能管控还不能实现。

 (四)档案资料有待进一步完善。各化工园区档案资料不规范、不细致问题依然存在,均需进一步完善。如:经开区应急取水码头档案资料缺少已建成的现场照片资料、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的资料缺少资料提供单位印章;平罗工业园区精细化工产业园缺少安全风险分布“一张图一张表”资料。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强化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化工集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是提升化工产业本质安全和绿色发展水平的重要环节,化工集中区的复核是关乎化工集中区能否存在和发展的大事,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认识,高度重视化工集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确保国家复核我市3个化工集中区安全风险等级均达到C级以上。

 (二)持续发力,加大整改力度。各县区、园区管委会要坚定信心、持续发力,紧紧抓住最后两个月的时间,督促各类报告编制的第三方和施工单位争分夺秒,不断加大整改力度,确保能拿分的各项任务要顺利收尾得分;整改难度大、资金投入多的任务要积极向国家、自治区相关部门沟通,争取理解和支持。同时要不断完善档案资料,做好充足准备,迎接国家、自治区的复核评估工作。

 (三)部门联动,强化督导检查。市政府督查室将适时会同市工信局、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对各县区化工集中区安全整治提升工作开展联合督查。对反复整改不到位或整改措施不利的单位进行通报。


附件:1.自治区反馈问题未整改清单

      2.市级督办反馈问题未整改清单


附件1

自治区反馈问题未整改清单


 一、平罗工业园区(14条)

 (一)医药产业园(7条)

1.公用管廊未按照《化工园区公共管廊管理规程》(GB/T36762)要求进行建设;

    2.未按照“分类控制、分级管理、分步实施”的要求实行化工集中区封闭化管理,未建立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

3.未充分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对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和转移等全链条的风险实施监督和管理;

    4.未建设公共的事故废水应急池,未合理分析和估算安全事故废水量;

5.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信息平台无基础信息数据库,未接入其他相关数据,未建立园区三维倾斜摄影模型;

6.消防站未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中特勤消防站的标准进行建设;

7.未配备充足的公共应急物资装备,不能满足公共应急物资储备的要求。

(二)精细化工产业园(7条)

1.公用管廊未按照《化工园区公共管廊管理规程》(GB/T36762)要求进行建设;

2.未按照“分类控制、分级管理、分步实施”的要求实行化工集中区封闭化管理,未建立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

3.未充分利用信息化等手段对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和转移等全链条的风险实施监督和管理;

4.污水处理设施不满足化工集中区安全环保要求,事故废水应急池未合理分析和估算安全事故产生的废水量;

5.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信息平台无基础信息数据库,未接入其他相关数据,未建立园区三维倾斜摄影模型;

6.消防站未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中特勤消防站的标准进行建设;

7.未配备充足的公共应急物资装备,不能满足公共应急物资储备的要求。

(三)经开区(4条)

1.淄山—河滨化工园区内有居民居住;

2.与城市建成区、人口密集区、重要设施等防护目标之间的缓冲带小于200米(不含200米);

3.未按照“分类控制、分级管理、分步实施”的要求实行化工集中区封闭化管理,未建立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

4.未建立三维倾斜摄影模型平台。


附件2


市级督办反馈问题未整改清单


一、平罗工业园区(18条)

(一)医药产业园(8条)

1.消防站不能满足应急救援的快速响应需要;

2.贝利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高压线距生产装置区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

3.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车道和取水码头不符合规范要求;

4.园区未建立相应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和转移等全链条的风险实施监督和管理;

5.实施封闭化管理并建立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但未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人员、车辆学品和危险废物等物料、进出实施全过程监管;

6.未对废水量进行合理分析和估算,未建设废水防控系统;

7.园区专业监管人员数量不满足要求,园区管理机构未配备具有化工专业背景的负责人;

8.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信息平台原有岗位人员调离,目前没有能够熟练操作人员,不能满足《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试行)》的建设要求。

)精细化工产业园(10条)

1.红崖子消防救援站不能满足应急救援的快速响应(消防特勤站);

2.设置供消防车取水的消防车道和取水码头不符合规范要求;

3.园区及周边供电设施无法保障园区企业双电源供电需求;

4.实施封闭化管理并建立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但未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人员、车辆学品和危险废物等物料、进出实施全过程监管;

5.园区未建立相应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和转移等全链条的风险实施监督和管理;    

6.园区未建立相应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危险废物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和转移等全链条的风险实施监督和管理;

7.未对废水量进行合理分析和估算,未建设废水防控系统;

8.园区专业监管人员数量不满足要求,园区管理机构未配备具有化工专业背景的负责人;

9.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信息平台原有岗位人员调离,目前没有能够熟练操作人员,不能满足《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试行)》的建设要求;

10.特勤消防站消防车种类、数量结构及灭火药剂数量不能满足安全事故处置要求,比如移动充汽车、远程供水车当、人员不低于45人等要求。

二、经开区(7条)

1.未提供国土空间规划,未提供园区规划总平面布置图,四至范围示意图未标注拐点坐标

2.园区虽有整体规划,地理边界明确,但未集中布局,园区有居民居住

3.石嘴山市盛港煤焦化有限公司南边有居民区,恒力新材西南的荷花社区,与化工园区之间约200米,且未设置缓冲带;园区生活服务区等人员集中场所与生产功能区未分离;

4.园区生活服务区等人员集中场所与生产功能区未分离;

5.园区内15家危化企业不满足双电源要求;

6.未按照“分类控制、分级管理、分步实施”的要求实行化工园区封闭化管理或未建立门禁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

7.园区配备了专业监管人员,但数量不满足要求。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