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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督查通报

索引号 640201001/2022-00593 文号 督查通报2022第15期 生成日期 2022年07月15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石嘴山市政府办 责任部门 石嘴山市政府办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和

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督查通报

7月6日至7日,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督查室采取实地查看、座谈汇报的方式对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代表建议办理进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年市人民政府承办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议案1件、代表建议81件,闭会期间代表建议5件,已交由26个部门办理。

从督查情况看,人大议案、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整体有序推进。经初步统计,截至目前,会议期间代表建议中所提问题已经解决的69个(A类),列入计划解决的5个(B类),因客观原因暂时无法采纳的7个(C类)。闭会期间5件代表建议正按时序进度推进落实。

(一)《关于进一步优化提升县区间通行能力的议案》办理情况

全市以县区通道提畅工程为抓手,全力推进“三个100公里建设项目”(新建、扩建高等级公路100公里以上,改造提升普通国省道100公里以上,每年改造提升农村公路100公里以上),实施14个重点交通建设项目,总长377.05公里。其中,新建11个、续建3个,估算总投资为70.11亿元,2022年计划完成投资12.4亿元。截至6月底,累计完成投资6.9亿元,占年度计划投资的55.65%。目前,已开工建设12个项目(建成通车3个项目),2个项目正在办理前期手续。其中:乌玛高速公路惠农至石嘴山段项目正在实施桥梁桩基础施工,省道303线汝箕沟口至白芨沟段公路(续建)项目、省道303线沙湖过境段改线(续建)工程已建成通车,普通国省干线改造提升工程(含4个子项目)正在刨铣路面。简泉至滨河大道公路改建工程已建成通车,山水大道公铁立交桥连接线项目计划10月底建成通车,国道109线惠农至黄渠桥段改扩建(续建)工程、危桥维修改造项目(含3个子项目)计划年底建成通车,农村公路改造提升工程已开工建设35条。随着项目建设将进一步优化提畅县区间通行环境、市域半小时通行圈,形成区内贯通、周边互通、市内畅通的交通发展格局。

(二)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

1《关于参照集体土地政策解决星海镇农户宅基地确权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1号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召开3次农村宅基地确权专题工作会议,对星海镇8个行政村30个村民小组宅基地情况进行摸底登记造册,确定富民村为宅基地确权工作试点。市不动产中心和农技中心已开展确权培训工作,计划于7月中旬完成。

2《关于支持惠农区贺兰山东麓水资源替代项目的建议》(2号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该项目备案为惠农区井灌区水源替代项目,投资概算2.5亿元。已申请中央黄河流域专项资金支持,中央计划拟按照投资额的80%予以支持。市政府将视本项目申请黄河流域专项资金结果及市本级财力情况,对项目资金缺口酌情予以安排。

3《关于对以林换能减碳给予政策支持的建议》(3号重点督办建议)办理情况。将“以林换能”纳入《石嘴山市2022年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要点》。惠农区在自治区先试先行,探索“以林换能”新模式新机制,制定印发了《惠农区全面推行“以林换能”“以林换碳”工作方案》《石嘴山市惠农区林票管理办法(试行)》,建立“林票+能票”制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生态建设,颁发“林票”9本,确权面积6951.63亩。平罗县起草了《平罗县“以林换能”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平罗县河东地区生态修复项目—沙漠生态示范园及以林换能、惠农区盛港煤焦化“以林换能”等项目。

(三)其他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会议期间代表所提建议已解决或能按期解决的69件(含3件重点督办建议),占承办总数的85.19%;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5件,占承办总数的6.17%;因条件所限暂时不能解决或供有关部门参考的7件,占建议总数的8.64%。闭会期间5件代表建议于6月30日已正式交办相关部门。

二、存在问题

(一)个别部门工作重视程度不高。在本次督查中反映出有些部门未能充分认识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职能,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程度不够,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推诿扯皮,不看通知文件内容,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督查组工作正常开展。如市自然资源局没有按照督查通知要求提前做好对接,未能按时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在督查点位配合人大督查;市教体局办公室负责人态度消极,拒接电话,协调沟通有待加强。

(二)部分建议答复质效有待加强。一是工作程序落实不到位。大多数承办单位能够按照程序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措施得力、效果显著,但个别承办单位办前谋划不足,没有办理方案。办中等待观望,迟迟不与代表联系,不积极想办法解决问题,还是抱着“临近答复期限再突击冲刺”的老思维,影响了办理质量。二是办理工作抓得不实。在报送建议办理进展情况时,不注重反馈代表所提建议问题的解决情况,存在用工作总结代替答复内容现象。如平罗工业园区管委会承办的第71号建议、市发改委承办的第76号建议等进展答复内容空洞,均答非所问。

(三)部门间协调配合存在差距。对于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代表建议,存在主办单位牵头组织不力,不主动与协办单位沟通协商,而协办单位配合不够,未及时将协办意见报送主办单位等问题。办理过程中主动向市人大相关委办沟通汇报、争取支持的意识相对缺乏。

三、意见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快办理进度。各承办单位要从认识上进一步重视,把办理代表建议同“工作落实年”活动结合起来,积极联系代表,加快办理进度,务求按期在9月底前完成办理任务。同时,要主动向市人大、市政府报告办理工作进展情况,自觉接受监督指导。

(二)创新办理方式,加强沟通联系。各承办单位要以问题为导向,创新办理方式,对重点建议要严格执行一把手亲自牵头办理,不断提高办理质效。要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对受政策、资金制约等影响较大的建议办理,要争取代表的理解支持,并千方百计、想方设法力求办实办好。同时,主协办单位之间要加强协同配合,力争取得比较满意的办理效果。

 (三)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办理实效。对办理进展缓慢的代表建议,承办单位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认真查找原因,加强调度督查。对代表们多年来连续提出的问题,更要下大力气来解决。时间要服从质量,确保办理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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