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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2022年全市森林草原防灭火问题整改情况的督查通报

索引号 640201001/2022-00116 文号 督查通报2022第6期 生成日期 2022年04月24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石嘴山市政府办 责任部门 石嘴山市政府办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2022年全市森林草原

防灭火问题整改情况的督查通报

督查通报2022第6期


根据自治区森防指工作安排,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近日,市政府督查室会同市森防指办公室对全市2022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及近期自治区督查组反馈的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大部分单位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市森防指重点任务,及时安排部署、制定措施,积极推进整改工作落实,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印证资料报送情况。截至4月20日市森防指安排部署了9项重点工作,应落实任务报送工作资料6项。其中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文旅广电局、市民政局、各县区森防指办完成质量较高、报送资料及时。

(二)隐患整改完成情况。自治区安委会巡查督查组反馈我市森林草原火灾隐患31小项,目前已完成整改27项、未完成整改4项,整改率87.1%。其中:大武口区30项,完成整改27项、整改率90%,平罗县1项未能彻底整改。

二、存在问题

(一)工作进展不平衡。督查发现,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4个部门工作任务完成进度不足30%;市自然资源局作为森林草原防火行业部门,对森防指安排部署的大部分工作未能再细化、再安排,对工作任务传导落实不到位。

(二)隐患整改进度与预期目标有一定差距。目前,还有4项隐患未完成整改,距离整改期限不足10天,整改时间紧任务重,大武口区剩余未整改隐患3项,由于整改资金较大,存在整改不坚决、不彻底的问题;平罗县剩余1项“马山头公墓隐患”问题,整治标准不高、不彻底,与整治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三)火灾防治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乡镇开展防火安全教育、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滨河大道(城滨路与滨河大道交叉路口至通伏乡段)湿地林场对面多发烧荒烧田埂、焚烧杂草等野外用火情况;大武口区舍予园6000亩左右林地由多家私人个体经营,只管生产经营不管安全,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三、工作要求

(一)坚定信心,全面完成任务。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坚持的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提高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认真按照“工作落实年”活动要求,提振精神,勇于直面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夯实工作责任,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二)强化措施,狠抓工作进度。各县区、各部门要对照各自职责和任务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全力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大对安全隐患的整治力度。

(三)加强宣传,合力促进工作。各县区要继续强化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媒体、网络、宣传栏等方式,营造浓厚氛围,特别是目前防火基础较薄弱的各林场,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宣传。

(四)强化督查,建立长效机制。有关市直部门要对各自承担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检查,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同时要全面、准确地梳理、汇总所负责工作的开展情况,按照要求及时上报工作的落实、完成情况,把工作落细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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