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 > 市政府文件 > 督查通报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石嘴山市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通报

索引号 640201001/2022-00113 文号 督查通报2022第3期 生成日期 2022年03月23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石嘴山市政府办 责任部门 石嘴山市政府办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关于石嘴山市创建

“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工作开展情况的督查通报

督查通报2022第3期


近日,市政府督查室对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近年来,全市以“两个创建”为抓手,通过打造示范点,发挥以点带面的示范引领作用,用实际行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指示精神,全力以赴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全市共有农业养殖单位236家,农业种植单位657家,农资经营单位267家,粮食收储单位9家,食品生产企业124家,食品销售单位5008家,餐饮服务单位4206家,学校食堂39家,幼儿园食堂89家,药品零售经营单位487家,医疗机构472家,疾控机构3家,接种单位53家。

截至目前,已创建“食品安全先进县(区)”3个、“食品安全先进乡镇(街道)”27个(占比75%)、放心肉菜示范超市3家,“两品一标”农产品28个,特色优质农产品品牌10个,“阳光药店”达到87.5%,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覆盖率100%,学校等重点餐饮单位“明厨亮灶”率100%。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名列全区前茅,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94.6%、满意度达83.1%,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存在问题

(一)创建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市食安办对县区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指导和督查力度不够,在工作的统一协调和落实上不够细。从现场检查、资料核查以及宣传氛围的营造上看,还存在县区间标准、尺度、进展不一的问题。

(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水平不高,人员专业知识欠缺,食品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不强。部分食品小作坊、小食杂店进货查验记录不完整、不规范,索证索票不及时、不全面,致使一些食品无法溯源,并且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对加工器具管理、环境消毒不及时、不经常,存在安全隐患。部分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对员工培训不全面,针对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较少。

(三)重点工作推进力度还不够大。一是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方面,12315平台转办案件的立案率需要进一步提升;二是创建工作资金保障方面,大武口区、惠农区2021年财政预算额不升反降,无法有效保障创建工作需要;三是风险分担方面,三县区现投保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单位共计64家,投保率0.73%,尚未达到创建要求(年底验收时要达到30%以上);四是“一品一码”和“输入性食品统一建立进销货电子台账”方面,未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进货和销货电子台账,目前有91家单位注册并建立进销货电子台账,但平罗县、惠农区现场抽查中有部分企业存在记录不全的问题;五是基层监督执法体系建设方面,基层监管人员普遍存在专业知识和技能相对不足,监管智能化、规范化水平不高等问题。基层市场监管部门食品药品检查员配备数量及专业能力还不能满足监管工作需要。协管员队伍由于受自身业务水平和执法资格要求的影响,需市场监管部门人员协同检查,不能有效独立行使相关职责;六是在“严把农业投入品生产使用关”,强化餐饮业质量安全监管方面,还存在不严不实问题,现场核查平罗县1家企业农兽药国家系统录入不全,大武口区部分餐饮单位制度落实不到位。

(四)创建宣传氛围营造还不够浓厚。市食安办对广大群众进行食品药品安全科普知识普及宣传还有待强化,对创建成果宣传力度不大。大武口区、惠农区还需强化宣传,特别是大武口区在核查中发现个别涉农企业未开展创建宣传,只展示企业产品宣传,社区重视食品宣传无药品宣传,还有个别场所的宣传未达到全覆盖。主城区宣传声势大,乡镇、农村等偏远地区宣传氛围不够浓厚,集贸市场、个别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无宣传内容。在“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中“重食品,轻药品”,药品及农产品宣传内容比重较少,部分乡镇及社区街道衔接配合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不经常、不持续。

、工作要求

(一)细化责任,紧密配合。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挥食安办作用,继续将创建工作纳入全市效能目标考核中,督促各成员单位细化、认领工作职责,形成创建合力。进一步完善从源头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

(二)加大投入,保障经费。各县区应加大创建工作经费保障,确保创建工作高效率、高质量完成。

(三)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对日常监管中的重点工作、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进行专项整治,突出重点品种、领域和业态监管,把好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聚焦食用农产品、肉食品、酒类、乳制品、糕点、饮料等重点食品及校园食品、农村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和“三小”食品业态开展集中整治,严格落实食品药品“四个最严”要求。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从日常监管、“五进”活动中多角度渗透,提高群众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同时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相关从业人员教育,形成以查促学,学以致管的工作方式,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