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文稿起草审核
切实提高全市政府系统文稿质量的通知
石政办通〔2021〕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面对当前全市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为了更好地发挥以文辅政作用,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会议讲话、汇报材料等文稿起草、审核,切实提高全市政府系统文稿质量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务文稿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实施组织管理、推进工作落实的重要途径和载体。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文稿起草、审核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选好配强文稿写作人员,规范文稿起草、审核、送审流程,建立文稿会商会审制度,严把文稿政治关、政策关、法规关、文字关。对重要文稿主要领导要亲自带头,组织班子成员和有关人员深入研究,精心撰写,切实提高文稿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二、明确工作责任。涉及全市工作的综合性文稿,如政府工作报告等,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市政府办公室的要求,及时准确提供相关数据、背景材料,协助做好起草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各副市长在全市专业性会议(如经济运行、项目推进、招商引资、工业、农业农村、生态环保等)、专项活动(如庆典仪式、经贸签约)上的讲话(包括主持词、发言、致辞),以及向上级报送的专项工作汇报材料等文稿,由对口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起草,并按程序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审核,呈市政府相关领导审定。涉及跨部门、跨行业的综合性材料,由牵头单位总负责,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及时、准确提供相关材料。由各部门组织召开的专项工作会议,部门应在报送召开会议请示时,连同领导讲话初稿一并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审核。
三、严把质量关口。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负起文稿起草责任,深入研究分析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紧扣工作实际,征求市政府相关领导意见后,安排专人抓紧起草;初稿形成后要组织班子成员和相关起草人员认真讨论修改,力求做到观点鲜明、表述准确,条理清晰、结构严谨,文风朴实、言简意赅,目标可行、措施有力。市政府归口副秘书长及办公室文秘人员要加强与文稿起草单位的衔接沟通,严把初审关口,对初审合格的文稿,迅速按程序送审;对初审不合格的文稿,指出存在的问题,退回原承办单位修改完善,确保送审文稿质量。
四、规范送审程序。各县区、各部门起草的会议讲话、汇报材料等文稿,要注明文稿起草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手机),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将书面文稿及电子文档报送市政府办公室归口科室和文秘人员按程序处理。凡不按有关规定上报或没有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印章的文稿,市政府办公室一律不予受理,由此造成工作贻误的,由承办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五、提高办文效率。各县区、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各类文稿,要统筹谋划,提前准备,及时起草,尽早上报,为市政府研究决策和市政府办公室规范处理预留充足时间。对代拟的会议讲话、有关汇报材料等文稿,原则上要提前5个工作日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对市政府领导直接安排的有关文稿,要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抓紧安排专人认真起草,及时上报。同时,要注重精文简会,改进文风,多写“短实新”的文稿,讲话类综合文稿一般在5000字以内。在市政府办公室修改文稿的过程中,承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必要时应安排相关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参与文稿修改工作。
六、加强通报考核。市政府办公室将建立文稿差错通报考核制度,对报送文稿存在照抄照搬、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按规定上报,以及主题内容不符、文字表述不明、逻辑混乱不清、数据严重失误等明显错误的,不定期在全市进行通报,并将通报结果纳入年度效能目标考核。同时,对连续被通报2次的,由市政府归口副秘书长约谈单位分管负责同志;被连续通报3次的,由市政府秘书长约谈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责令该单位作出书面检查,并调训相关起草人员到市政府办公室学习提高。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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