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石嘴山市2025年“菜篮子”商品应急储备
及投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石嘴山市2025年“菜篮子”商品应急储备及投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抓好落实。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张万祥联系电话:0952—3812367)
石嘴山市2025年“菜篮子”商品应急储备
及投放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宁政办发〔2017〕68号)要求,为建立健全我市“菜篮子”商品应急保障储备体系,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调控措施落实,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特制定我市2025年“菜篮子”商品应急储备及投放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产业带动、惠农利民”原则,以满足城乡居民“菜篮子”需求、稳定蔬菜肉类市场价格和保障生产供应为中心,通过完善制度和增加投入,加强生产能力和市场流通体系建设,提高“菜篮子”重点产品自给率、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销售网点覆盖率、应对“菜篮子”产品价格异常波动能力和供应保障能力,实现农民增收、市民受益。
二、工作内容
(一)“菜篮子”商品储备投放的品种和数量
1.建立“菜篮子”商品储备制度。按照“政府委托、企业运作”的模式,建立市政府“菜篮子”商品应急保供储备制度。“菜篮子”应急储备商品主要是肉类和蔬菜,由市、县(区)商务部门负责落实储备企业和核定承储企业储备数量,由承储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常年储备和定期轮换机制,确保储备商品质量和数量。按照满足市、县(区)常住人口每人每天0.8公斤需求,确保5—7天的消费量储备蔬菜1800吨(每个县(区)各600吨),冻肉储备70吨(牛肉15吨、羊肉15吨、猪肉40吨)。在发生市场异常波动、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情况及重大节假日,及时投放保障应急供应,确保市场平稳运行和价格稳定。
2.建立“菜篮子”商品投放分销网络。由各县(区)组织将“菜篮子”储备商品配送至确定的若干家应急投放点,确保各类储备商品进入零售市场,满足应急供应或节假日消费需求。
(二)“菜篮子”商品储备及投放资金来源
“菜篮子”商品储备、投放资金由财政给予补贴。参考商务部与自治区“菜篮子”商品储备标准和定补相结合方式,2025年市本级财政安排两个辖区“菜篮子”储备资金66万元,全市冻猪肉储备和投放资金共52万元,以上共计118万元,主要用于补贴占用储备企业设施、流动资金利息和生产管理等费用。储备菜补贴标准为300元/吨;冻牛羊肉储备费补贴标准为10000元/吨;冻猪肉储备费补贴标准为4000元/吨、投放费9000元/吨。“菜篮子”商品投放资金由辖区人民政府筹措,平罗县储备及投放资金由平罗县本级财政资金安排。如遇应对价格波动等突发情况,市场临时储备及投放所需资金由市、县(区)财政从价格补贴专项资金中解决。
序号 | 实施任务 | 补贴标准 | 补贴资金 | |
1 | 储备冻肉70吨 | 牛15吨 | 10000元/吨 | 15万元 |
羊15吨 | 15万元 | |||
猪40吨 | 4000元(储备)/吨 9000元(投放)/吨 | 16万元(储备)36万元(投放) | ||
2 | 储备蔬菜1200吨 | 大武口区600吨 | 300元/吨 | 18万元 |
惠农区600吨 | 18万元 | |||
合计 | 1270吨 | - | 118万元 |
(三)“菜篮子”商品储备企业的确定
承担“菜篮子”商品储备工作的企业由市、县(区)商务部门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进行征集、确定。按照承储标准要求和实际情况,落实储备企业、储备商品数量及储备合同签订等工作,定期现场检查承储企业储备情况。
(四)投放供应事宜
1.定点投放。各县(区)要结合本辖区实际,自行选择符合标准的商场、超市设立投放点,确保投放有序,布局合理。
2.投放时间。各县(区)可在市场发生异常波动、突发自然灾害或应急事件等情况时组织实施储备蔬菜集中投放工作,亦可视市场供需实际情况,在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组织实施储备蔬菜集中投放工作。各县(区)至少投放土豆、大白菜、莲花菜、萝卜、大葱、洋葱、红薯、冬瓜等11个蔬菜品种,投放量不低于计划储备量,投放时间不少于30天。
3.投放价格。储备蔬菜投放销售价格以低于市场零售平均价格10%—20%进行投放。储备肉投放销售价格由市商务局以低于市场平均价格核定。
4.投放管理。各县(区)负责组织做好投放企业与承储企业的协调对接工作,并对辖区内投放供应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投放商品品质优良,投放秩序规范。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市商务局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大对全市“菜篮子”商品储备投放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及检查力度。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要与各县(区)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确保“菜篮子”商品储备投放相关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二)属地管理,强化责任。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菜篮子”商品储备投放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认真组织、协调和实施本地的“菜篮子”商品储备投放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并于投放工作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将投放情况报市商务局(联系人:张万祥,联系电话:0952—3812367)。
(三)加大宣传,确保惠民。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引导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多渠道、多视角宣传“菜篮子”商品储备投放工作,在稳控肉菜价格和惠及民生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宣传投放时间、地点、价格等具体内容,不断提高市民政策知晓率,切实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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