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4年度石嘴山市“府院联动”重点工作
任务清单》《2024年度石嘴山市“府检联动”
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2024年度石嘴山市“府院联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2024年度石嘴山市“府检联动”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清单》已经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度石嘴山市“府院联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2024年度石嘴山市“府检联动”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清单
重点工作 | 具体措施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进展情况 | |
一、重大改革推进方面 | 1.依法妥善处理好涉及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协议等行政案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 ①按照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有关机制,做好有关案件涉及行政争议的协调化解工作;②通过网站、微信、热线电话、信件、面对面等方式,广泛接受市场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的投诉和求助,及时转办相关涉法涉诉问题线索,并对重点问题办理情况进行跟踪;③深化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研究细化优化作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服务措施,着重办好涉及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协议等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并就影响企业经营的突出问题向有关政府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 ①②长期坚持 ③6月中旬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①市政府有关部门 ②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有关部门 ③市人民检察院 | |
2.着力打通信息壁垒和数据孤岛,推进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网络协同,实现数据共享,以数字建设成果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 | ①强化相关数据共享需求的沟通协调,组织召开工作会商会,充分了解数据共享需求、各自平台功能特点和对接模式,并做好相关技术准备工作;②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强化检警数据共享,拓宽监督线索来源渠道;③加快推进行政机关执法数据、社会公共数据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数据相衔接,积极扩大数据共享种类,打破数据壁垒,提升共享质量,以数据汇聚融合常态化夯实数字检察和数字政府建设基础。 | ①6月底前 ②长期坚持 ③长期坚持 | ①市政府有关部门、市人民检察院 ②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 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有关部门 | ||
3.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双向衔接机制。 | ①加强线索移送,对办案中认为需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政务处分或其他处分的,应将线索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及时向检察机关通报处理情况;②发挥好选聘的行政机关兼任检察官助理作用,进一步深化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交流协作;③建立行刑衔接议事协调机制,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常态化、规范化;④依法保障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经营权,对处于社区矫正期的企业负责人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法依规简化审批程序和方式;⑤继续开展土地执法查处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行动。 | ①②长期坚持 ③12月底前 ④长期坚持 ⑤12月底前 | ①市人民检察院,各有关执法部门 ②市人民检察院 ③④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 ⑤市人民检察院,市自然资源局 | ||
二、重大矛盾化解方面 | 4.诉前化解行政争议矛盾。 | ①探索司法办案、信访风险评估、矛盾化解同步推进工作机制,推进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②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综合运用调查核实、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手段,依法、依情、依理化解行政争议;③发挥好检察便民服务窗口作用,提供法律咨询、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等,确保群众反映问题落到实处。 | ①②12月底前完成 ③长期坚持 | ①市人民检察院、司法局、信访局 ②③市人民检察院 | |
5.提升行政争议前端治理能力。 | ①开展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和管理专项监督活动,共同推进公共租赁住房监管常态化;②结合司法办案,通过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帮助堵塞漏洞,避免同一问题重复发生。 | ①12月底前 ②长期坚持 | ①市人民检察院、民政局、住建局 ②市人民检察院 | ||
三、重大风险防控方面 | 6.加强金融风险防控。 | ①建立健全非法集资案件处置信息共享机制,强化非法集资风险监测预警,稳妥推进案件处置,坚决守住风险底线;②探索与检察机关建立沟通协调机制,不断强化检察机关与行业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监督贯通,共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③积极开展打击洗钱犯罪专项行动,按照反洗钱相关工作程序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反洗钱调查,并将有关线索及时移送相关部门;④加强与人民银行中心支行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对办案中发现的金融风险及时预警。 | ①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②③④长期坚持 | ①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石嘴山分局 ③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 ④市人民检察院 | |
7.提升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质效。 | 落实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制度,按相关社会救助政策规定及时将符合“因案致贫、返贫”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和多元救助方式。 | 12月底前完成并长期坚持 | 市民政局,市人民检察院 | ||
8.加强公共利益保护。 | ①把案件办理与党委政府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保护问题相结合,适时自主开展特色小专项行动,努力办理一批有重大影响、有引领功能的案件;②推动检察机关与相关行政机关会签的公益诉讼协作配合和“河长(林长)+检察长”等府检联动机制落实落细,增强公益保护合力;③完善公益诉讼诉前磋商方式方法,为府检双方交换意见、消弭分歧创设平台,通过磋商、诉前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把在诉前实现维护公益目的作为开展公益诉讼的最佳状态;④积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对于检察机关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积极配合调查取证、提供专业意见等;⑤对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按期回复,并举一反三、全面自查。对检察机关提起诉讼的案件积极出庭应诉,主动开展整治,切实履行好保护公益的工作职责。 | ①②③④⑤长期坚持 | ①③市人民检察院 ②市人民检察院,各有关执法部门 ④⑤市政府有关部门 | ||
三、重大风险防控方面 | 9.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 | ①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规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人员查询制度及从业禁止规定;②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教育矫治措施落实到位,建立健全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含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未成年人的信息互通、线索移送和早期干预机制;③深入推进法治进学校活动,推进在办理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工作。 | ①②长期坚持 ③12月底前完成 | ①市人民检察院,市教育局、公安局、卫生健康委 ②市人民检察院,市教育局、公安局 ③市人民检察院,市教育局、妇联 | |
10.加强特殊群体保护。 | ①助力解决农民工讨薪,依法打击恶意欠薪违法行为,加大支持起诉力度,强化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②做好涉军维权工作;③依法严惩涉医违法犯罪,推动建立良好医疗秩序。 | ①②③长期坚持 | ①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人社局 ②市人民检察院,市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 | ||
11.推动提升安全生产治理水平。 | ①共同落实好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助力安全生产溯源治理;②进一步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持续推动执法信息数据共享、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完善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涉安全生产领域刑事案件制度,共筑安全生产防线。 | ①长期坚持 ②12月底前完成 | 市应急管理局,市人民检察院 |
更 正
2024年6月5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石嘴山市“府院联动”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2024年度石嘴山市“府检联动”重点工作任务及责任清单>的通知》(石政办发〔2024〕31号)内容有调整,现予重发,以此件为准,原文件作废,自行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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