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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索引号 640201001/2024-00022 文号 ​ 石政办发〔2024〕19号 生成日期 2024年04月02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石嘴山市政府办 责任部门 石嘴山市政府办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石嘴山市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单位,中央、自治区驻石有关单位:

现将《石嘴山市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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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石嘴山市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城市工作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宁夏回族自治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精神,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的通知》《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县域、园区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扎实稳妥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建设工作,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高水平服务,有效支撑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十四五”知识产权规划,立足我市区位优势、产业优势、资源优势,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体系,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实现我市知识产权工作整体提升。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导向。健全完善知识产权创造激励政策,重点提高中小微企业创造能力,引导创新主体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培育一批具有市场竞争力、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商标品牌,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增强核心竞争力。

——坚持质量优先。深刻认识知识产权在现代经济体系和新发展格局构建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引导、部门协同、企业主体、协会补充的作用,形成同心合力、共建多赢的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坚持强化保护。健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行政保护、协同保护,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构建更加高效的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工作格局。

(三)主要目标

按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城市工作要求,力争到2026年,知识产权创造更加显著、知识产权运用更加充分、知识产权保护更加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明显优化、知识产权服务更加完善,逐步构建完整、健全、运行顺畅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助力加快建设产业转型示范市,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体指标如下:


2024

2025

2026

备注

有效发明专利(件)

739

900

1000


商标注册量(万件)

0.65

0.7

0.75


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2.67

2.8

3


产业类专利导航项目(个)

0

1

2


地理标志

(含地理标志农产品)数量(件)

9

9

10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家)

25

30

35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亿)

0.29

0.30

0.32

累计值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数量(家)

3

4

5


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

2

2

3


技术调查官

48

58

68

累计值

知识产权信息服务网点

0

2

2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知识产权质量提升工程

1大力培育高价值专利。以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市级以上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为重点,深入开展企业知识产权优势示范工作。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的专利申请指导服务,引导其申请创新程度高、技术含量大、有市场价值的专利。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平罗工业园区

2大力培育商标品牌。引导市场主体申请商标注册,开展驰名商标申报指导工作,持续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创新型企业的注册商标拥有率,推进商标品牌价值提升,不断提升商标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平罗工业园区

3大力培育地理标志经济。积极指导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规范专用标识使用。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大武口凉皮”“黄渠桥羊羔肉”等地理标志产品示范带动作用,引导绿色食品企业将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和区域品牌、地理标志品牌有机结合,以高知名度地理标志带动区域特色经济发展。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国资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政府,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平罗工业园区

(二)实施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程

1建立专利导航创新发展决策机制。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性示范企业、瞪羚企业培育力度,围绕光伏、储能电池、高性能纤维、高性能金属、特色精细化工等新兴产业发展方向,开展产业专利导航分析,推动专利信息分析与产业运行决策深度融合,以专利导航优化专利创造。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平罗工业园区

2打造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集群。强化企业知识产权主体地位,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企行动,加快培育一批知识产权战略运用能力强、核心竞争优势明显的知识产权领军企业和优势示范企业,以“企业强”支撑“产业强”,带动产业整体竞争力提升。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平罗工业园区

3推进知识产权实施与转化。突出知识产权对关键技术和产品的保护,鼓励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企业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支持在石高校科研机构梳理盘活存量专利,引导高校院所强化知识产权转移转化导向,培育高价值专利。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平罗工业园区

4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力度。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机制,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普遍化和规模化;鼓励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拓展融资渠道,聚集创新资本,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到2026年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累计值突破0.32亿元。

牵头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石嘴山监管分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市委宣传部、市金融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委、人行石嘴山市分行、各县(区)政府

(三)实施知识产权管理服务提升工程

1培育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动员在石高校、科研院所、行业组织等参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培育建设一批市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推广应用本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产品。引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咨询、产业检索分析、专利导航、知识产权风险预警等,赋能我市经济社会创新发展。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各县(区)政府,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平罗工业园区

2提升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水平。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中国专利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引导企业自觉履行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责任。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全市知识产权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县(区)政府,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平罗工业园区

3优化知识产权人才发展环境。落实《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专家库管理办法》,完善“知识产权专家库”。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举办各级各类知识产权培训班活动,提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公共服务人员的素质及能力。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各县(区)政府,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平罗工业园区

(四)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工程

1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实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分流审理,依法加强惩罚性赔偿的合理适用。推行电子数据审查判断规则,依法支持知识产权证据保全、行为保全申请,切实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加强知识产权审判、检察、侦查和技术调查官队伍建设,提升司法保护质效。加大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完善知识产权刑事犯罪侦查工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检察监督机制建设,统一知识产权刑事审查标准和法律适用。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

2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完善市区联动、多部门执法协作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恶意侵权、重复侵权行为的行政处罚执法力度。加大对侵犯商标权、专利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围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专项行动,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打击力度。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不以使用为目的的商标恶意抢注行为。加强商业秘密保护,依法防止知识产权领域垄断和滥用。加大软件正版化督查力度,持续开展植物新品种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进出口侵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广电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石嘴山海关,各县(区)政府

3健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健全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和专家作用,提高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水平。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发展,完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制和工作体系。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仲裁工作机制,探索“调仲”对接,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多元化解纠纷方式。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县(区)政府

4发挥各类维权平台作用。完善12315平台、12345热线、维权援助站的作用,及时受理转办本市范围内知识产权举报投诉问题,加快提升快速协同保护服务能力和水平。

牵头单位:各县(区)政府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文旅广电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审批局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启动阶段(20241月—20244月)。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动员各级各部门抓好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强国试点城市的创建工作,分解、部署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

(二)推进实施阶段(20244月—20255月)。建立责任清单,确定责任主体和工作进度,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营及管理服务等重点工作。

(三)督查评估阶段(20256月—202512月)。对各级各部门落实知识产权强国试点城市实施方案各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组织有关专家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科学评估分析,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和不足,形成评估分析报告,提出改进措施和方案。

(四)整改提升阶段(20261月—20269月)。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加快推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全面实现既定工作目标。

(五)总结验收阶段(202610月—202612月)。完成资料收集、整编、存档工作,总结试点经验,高标准完成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城市建设各项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知识产权强市工作扎实有序开

展,成立全市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分管知识产权工作的副市长为召集人,全市知识产权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统筹协调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城市各项工作。

(二)加大财政投入。不断健全知识产权保护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经费投入力度,统筹保障知识产权工作所需经费,支持知识产权强国试点城市创建。

(三)严格督导考评。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统计、监测,跟踪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将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责任考评,强化目标责任落实。

(四)完善配套政策。相关县(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应结合实际,出台相应的激励政策和保障措施。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制定和落实知识产权激励政策措施,实现市场主体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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