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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城镇燃气用户橡胶软管等更换加装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201001/2023-00048 文号 石政办发〔2023〕49号 生成日期 2023年07月08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石嘴山市政府办 责任部门 石嘴山市政府办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石嘴山市城镇燃气用户橡胶软管等更换加装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单位,市属国有企业

 《石嘴山市城镇燃气用户橡胶软管等更加装实施方案》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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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石嘴山市城镇燃气用户橡胶软管等更换加装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安排部署,提高燃气用户室内设施安全水平,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确保用户安全使用燃气。按照自治区燃气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针对用户端燃气安全薄弱环节,人防与技防相结合,加快推动用户橡胶软管更换金属波纹管、加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自闭阀或紧急切断装置,提高用户端燃气安全风险自动预警处置能力,全面提升燃气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燃气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全面开展城镇燃气用户软管使用等情况的调查摸底,结合燃气等四类管线更新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实施,统筹推进橡胶软管等设施更换加装。

 广泛宣传、共建共享。加强政策宣传引导,进一步树牢燃气企业、用户安全责任意识。加强群众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参与,争取用户支持,着力提高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多方筹资、综合施策。积极争取预算内投资支持,落实地方政府、燃气经营企业出资责任,健全完善地方政府、燃气经营企业合理共担机制,多渠道保障橡胶软管等更换加装资金。

 消除存量、遏制增量。在逐一入户摸排调查的基础上,统筹做好存量燃气用户橡胶软管等更换加装工作;严格监管落实新增用户在房屋开发建设或申请通气时,同步安装符合标准规范的软管和安全装置。

 建管并重、长效管理。建立燃气用户橡胶软管等更换加装全过程监管机制,落实安装单位、燃气经营企业、用户的更换加装、入户安检、日常维护等责任,形成长效管理更新机制。

 三、工作目标

 城镇燃气用户,统一更换金属波纹管、安装符合标准规范的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燃气自闭阀或紧急切断装置。2023年底前,完成全市60%的城镇燃气用户更换加装任务;到2024年底,全部完成更换加装任务。

 四、实施主体和步骤安排

 (一)实施主体

 各县区人民政府是本次金属波纹管、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燃气自闭阀或紧急切断装置安装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安全装置加装工作的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台账。负责组织金属波纹管、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燃气自闭阀或紧急切断装置的采购和安装工作。燃气经营企业全力配合县区人民政府完成城镇燃气用户安全装置安装工作。

 (二)步骤安排

 第一阶段,全面摸排制定方案(2023715日前)。各县区人民政府牵头,组织街道、燃气经营企业采取分包到户、责任到人的方式,逐一入户排查调查,全面摸清城镇燃气用户情况。根据摸排调查结果,确定设施更换加装计划,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作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同步部署、同步实施。老旧小区、人员密集的餐饮场所、孤老家庭、出租房屋及其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用户,优先列入更换加装计划。

 第二阶段,安全高效推进加装工作(202371520246月)。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按照确保安全、适度超前原则,建立全过程监管机制,做好本辖区金属波纹管等设备采购和安装招标工作,督促安装单位落实好施工质量责任,组织做好验收、移交,确保更换加装后的金属波纹管等装置质量可靠、安全有效。安装单位要加强作业人员岗前培训,严禁违规作业,确保更换加装工作顺利推进,不发生事故。新增燃气用户要同步安装符合标准规范的金属波纹管、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燃气自闭阀或紧急切换装置,防止边改边增。

 第三阶段,监督评估阶段(20247月至202412月)。市政府督查室、市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燃气行业专家,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交叉检查等方式,对燃气用户橡胶软管等更换加装工作进行抽查检查,实地掌握各地工作推进情况,评估工作成效。对进展缓慢或未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的县区进行通报,并责令整改。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认真开展好摸底排查等工作,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推进步骤和各方责任,落实保障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更换加装的监管责任,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推动工作落实。发改、财政部门要加大对更换加装工作的项目、资金支持。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金属波纹管等产品质量抽查,指导督促液化气钢瓶充装、检验单位使用推广自闭式角阀。

 (二)落实保障措施

 1做好资金保障。

 (1非居民燃气用户:金属波纹管、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燃气自闭阀或紧急切断装置的采购、安装及整改资金由用户自行承担,可自行采购并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安装。

 (2居民燃气用户:金属波纹管、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燃气自闭阀或紧急切断装置安装费用由政府和燃气公司共同承担,具体分担比例由市政府召开专题会研究确定。

 其中,已纳入燃气等四类管线更新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的用户,将安装金属波纹管、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燃气自闭阀或紧急切断装置纳入改造范围。新建住宅项目及新入住小区用户,在建设和入住环节必须全部使用金属波纹管、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燃气自闭阀或紧急切断装置,费用纳入建设成本,未安装的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不得开通燃气。

 2加强后期维护。更换加装后的金属波纹管、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燃气自闭阀或紧急切断装置产权归属用户所有,用户要履行用气安全主体责,落实日常检查责任,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出现问题及时联系安装单位。

 (三)压实企业责任。依法依规加强对燃气经营企业的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入户安检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燃气经营企业要细化完善入户安检操作规程,将燃气用户金属波纹管等情况作为必查内容,通过上门检查动态掌握用户安全用气有关情况,采用信息化等手段建立工作台账。企业要加强对安检人员入户安检工作的抽查检查,确保在入户安检工作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动员用户主动配合,立即开展更换工作;拒不配合、不按规定落实整改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要及时报告属地街道、社区及政府有关部门,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采取停止供气措施,并在隐患消除后24小时内恢复供气。对餐饮经营单位中断一段时间后恢复经营的,必须对其金属波纹管等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同时做好安全用气提醒。

 (四)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网络、大屏幕、橱窗等平台工具,张贴公告、入户宣传等方式,组织开展常态化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将使用老化或不合格燃气橡胶软管等安全风险和更换加装的安全保障、工作计划等作为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广而告之,争取理解和支持,调动燃气用户参与更换加装的积极性,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加大以案说法、以案示警、以案促改力度,对因使用燃气橡胶软管等安全隐患导致的典型事故案例进行剖析,开展燃气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用气知识。

 各县区将排查燃气用户使用橡胶软管等安全隐患工作情况、制定的方案及用户台账于725日前报送至市住建局,同时每月月底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当月完成安装的用户台账。

 联系人:王志鹏,白婷婷,联系电话:0952-2097811

 邮箱:srsz2097811@163.com

 附件:关于推动石嘴山市城镇燃气用户橡胶软管等更换加装

 工作的职责分工

 附件

关于石嘴山市城镇燃气用户橡胶软管等更换加装工作的职责分工


 市住建局负责城区整体工作的推动、召开协调会议,对相关实施主体单位进行考核排名,并及时向政府进行汇报。

 市教育体育局负责协调督导教育系统各类学校等用气单位加装安全装置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协调督导养老服务机构等用气单位加装安全装置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协调督导医疗机构等用气单位加装安全装置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协调督导餐饮场所加装安全装置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的金属波纹管、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燃气自闭阀或紧急切断装置等燃气安全装置产品质量进行监督。

 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金属波纹管、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燃气自闭阀或紧急切断装置加装工作具体实施,并督促社区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台账,做好用户的宣传引导工作根据安装计划表,按小区分解制定安装计划,建立全过程监管机制,做好本辖区金属波纹管等设备采购和安装招标工作,督促安装单位落实好施工质量责任,组织做好验收、移交,确保更换加装后的金属波纹管等装置质量可靠、安全有效,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推进,确保居民能密切配合有关部门、燃气企业开展加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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