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201001/2022-00623 | 文号 | 石政办发〔2022〕86号 | 生成日期 | 2022年0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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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石嘴山市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石嘴山市政府办 |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
石嘴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对生活垃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统筹,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石嘴山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项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王 伟 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杨志国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郭廷武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景 军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 锐 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张 新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陈光华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周福祯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司马宏伟 市民政局局长
宋 健 市司法局局长
吴香荣 市财政局局长
贾增军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郑建军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 斌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黄志强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魏国升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董万兵 市商务局局长
李金泉 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局长
张惠忠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李宏山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王国斌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戴新斌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局长
杨旭辉 共青团市委书记
孙云霞 市妇联主席
石少军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罗万斌 市供销合作社理事会副主任
马 昕 石嘴山海关关长
黄永庆 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刘 强 大武口区人民政府区长
马仲武 惠农区人民政府代区长
郭耀峰 平罗县人民政府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局长兼任,负责牵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组织、协调、督查、考核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行自然更替,因换届、调任等原因离开的成员其继任人自然成为小组成员,不另行发文。
二、工作职责
(一)在市政府的领导下,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落实意见,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制度、政策、机制。
(二)指导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对成员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督查、通报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组织成果交流和先进典型、先进经验推广活动,讨论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及时分析制定对策措施。
(四)协调成员单位相关工作和涉及多部门参与的有关工作,促进部门间协作配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会议由办公室提出需研究解决的问题和事项,报组长和副组长审定会议议题,确定会议时间及形式,由组长或副组长召集。
(二)领导小组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各相关单位。
(三)领导小组会议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涉及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有关问题,按要求参加会议,认真落实会议布置的工作任务,按要求及时向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各成员之间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
(四)领导小组会议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联络员,联络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及时调整,报办公室备案。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