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石嘴山市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
请求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驻石中央、区属有关单位:
现将《石嘴山市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石嘴山市通过法定途径
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推进信访工作制度化改革,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得到合理合法结果,根据国家、自治区关于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依法依规、要素齐全、简便易行、统一标准”的工作原则,进一步厘清信访与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其他法定途径之间的受理范围,推动各职能部门出台分类处理清单。通过推进分类处理工作,确保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能够在多种法定途径得到依法分流和依法处理;引导广大群众养成按照法定途径和程序寻求权利救济的自觉行为,促进信访秩序的进一步好转;增强职能部门的依法行政意识,不断提升依法处理信访投诉请求的工作水平。
二、工作任务
(一)梳理信访投诉请求。
按照信访目的,信访投诉请求可分为申诉求决类、揭发控告类、信息公开类、意见建议类。因意见建议类无信访渠道以外的明确的法定途径,职能部门须梳理并归类的是前三类信访投诉请求。要通过分类梳理,区分能够通过其他法定途径处理的信访和一般类别信访,为依法导入不同法定途径提供依据。
(二)筛选法定途径依据。
“法定途径”这一概念包含包含三个条件:一是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二是一般应具备明确的主体、时限和操作程序等要素;三是经过该途径处理的结果具有法律效力。职能部门对照以上三项标准,对本部门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把符合条件的法定途径一一筛选出来。
(三)形成途径分类清单。
职能部门要通过与自治区对口部门的对接,参照已经出台的正式清单或正在草拟的清单草案,把具体的投诉请求、法定途径、法律依据列举出来形成清单。不能通过其他法定途径解决且符合《信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投诉请求,作为信访事项,依照《信访条例》规定处理。
(四)应用分类处理成果。
职能部门要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向社会公开分类处理清单。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训,使广大干部精准把握分类处理工作要求,对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引导到司法机关处理,对行政投诉类的信访事项,依据《法定途径清单》进行处理。严格按清单梳理的法定途径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加强对社会的宣传引导,让群众明白自己的信访投诉请求“找谁办、谁必须办”。
三、工作安排
“法定途径清单”梳理整理从2017年8月1日至11月30日止,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宣传阶段(2017年8月1日至8月31日)。
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行动,广泛宣传,明确目标,着力推动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
(二)形成清单阶段(2017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梳理《法定途径清单》,将初步梳理出来本部门、本单位的《法定途径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公布结束后按照属地管辖报政府法制办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清单的法律权威。经政府法制办审核通过的《法定途径清单》式样报领导小组组织验收,进行最终确定。将最终审定《法定途径清单》定稿于10月25日统一交到市信访督办局进行装订,形成清单汇编。
(三)总结推广阶段。(2017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责任主体是政府的职能部门、直属有关单位。牵头单位是市、县(区)信访督办局、法制办。各业务部门要认真按照中央、自治区的顶层设计,推动此项工作全面落实。对工作开展较好的部门、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予以宣传。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开展,成立石嘴山市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信访督办局局长任副组长,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牧局、市商务经合局、市卫生计生局、市国资委、市安监局、市园林局、市规划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局、市总工会、市运管局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信访督办局,宋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协调工作。
(二)把握关键环节。依法梳理法定途径是做好这项工作的基础。要按照分类分得清、依据找得准、处理可操作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高效完成分类处理清单。要让基层干部看得懂,用得了清单,让普通群众按照清单走得通、能管用。
(三)注重协调沟通。三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注重沟通协调,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合力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涉及多部门的投诉请求,要充分沟通,协调联动,衔接有序,无缝对接,共同做好甄别、引导、分流、办理工作,增强分类处理的权威性、有效性、可操作性,确保工作出成效。
(四)强化督导检查。市信访督办局、市政府法制办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和经验做法等情况,并将完成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考核,确保全市整体工作按计划、分步骤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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