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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索引号 640201001/2022-00009 文号 石政办发〔2021〕83号 生成日期 2021年12月28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石嘴山市政府办 责任部门 石嘴山市政府办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石嘴山市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石政办发〔2021〕8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现将《石嘴山市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1228  

(此件公开发布




石嘴山市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促进服务业发展有关要求,加强全市服务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分工明确、运转有序的工作机制,推动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特建立石嘴山市服务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一、主要职责

加强各部门、各县区、各开发区的协作配合;统筹协调服务业发展工作;综合分析服务业现状、问题和趋势;研究提出服务业重大政策措施建议;落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发改委、工信局、教体局、科技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委、统计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广电局、金融局、税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25个部门组成。

联席会议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召集人,分管服务业工作的领导担任日常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部门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局)负责同志担任。

三、职责分工

市发改委:负责提出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督促落实、通报督查等工作;负责全市服务业统筹协调、规划制定、运行分析、服务业引导资金争取及项目管理;牵头制定落实市本级服务业发展政策;牵头推进服务业集聚区创建、主辅分离、服务外包工作

市工信局:负责全市软件业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分析统计、政策制定以及龙头企业培育工作;配合开展制造业主辅分离和服务外包工作。

市教体局:负责全市体育产业和体育科技服务业发展、分析统计、政策制定以及龙头企业培育工作;负责中小学生研学基地认定及申报国家级、自治区级研学基地工作;协调区内外中小学生到我市开展研学教育活动。

市科技局:负责全市科技服务业发展、分析统计、政策制定以及龙头企业培育工作;配合开展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创建工作。

市民政局:负责全市殡葬和养老服务业发展、分析统计、政策制定以及龙头企业培育工作;配合开展健康养老服务业集聚区创建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国家、自治区财政支持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制定促进服务业发展支持措施,创新服务业发展投融资渠道;负责财政扶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和绩效管理工作,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服务业行业收入情况、支出情况以及教体、卫生等部门的预算支出情况

市人社局:负责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分析统计、政策制定以及龙头企业培育工作;配合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区创建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牵头落实服务业用地支持政策,优先保障重大服务业项目建设用地。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全市碳收集及交易等生态环保业和环境治理业发展、分析统计、政策制定以及龙头企业培育工作。

市住建局:负责全市房地产业、勘察设计业、建设监理业、物业服务业发展、分析统计、政策制定以及龙头企业培育工作。

市交通局:负责全市交通运输业发展、分析统计、政策制定以及龙头企业培育工作;对接自治区对口厅局争取道路运输总周转量稳步增长;协调中国邮政石嘴山市分公司推动邮政行业业务总量稳步增长;会同商务局推动多式联运以及搬运和仓储业营业收入稳步增长。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市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分析统计、政策制定以及龙头企业培育工作。负责发展乡村旅游业,配合开展乡村旅游集聚区和农业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创建工作。

市商务局:负责全市商贸流通业、物流业、服务外包业、报废汽车拆解业、废旧商品回收业、电子商务业、会展业的发展、分析统计、政策制定以及龙头企业培育工作;推动B型保税区提质增效,促进保税贸易发展;配合开展主辅分离工作;配合开展现代商贸和物流集聚区创建工作。

市文旅广电局:负责全市文化产业、旅游产业的发展、分析统计、政策制定、政策落实以及龙头企业培育工作;推进与周边区域旅游合作,积极开拓旅游市场;牵头负责全域旅游示范市、文化创意、旅游休闲服务业集聚区创建工作。

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全市卫生健康服务业发展、分析统计、政策制定以及龙头企业培育工作;配合开展康养产业集聚区创建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开展国家、自治区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服务业品牌的培育工作;牵头推动特色商业街区、专业市场建设;培育知识产权服务等服务业龙头企业。

市统计局:负责全市及三县区服务业增加值以及服务业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的核算、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负责规上限上服务业企业入库工作;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以及服务业从业人员劳动工资、项目建设投资等相关数据;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服务业综合效益评价涉及的服务业企业相关数据。

市金融局:负责全市金融业发展、分析统计、政策制定工作;会同人行石嘴山中心支行、石嘴山银保监分局落实各项金融信贷政策;加快融资担保、资产管理等地方各类金融主体和金融市场培育工作;培育市辖区金融保险业纳税龙头企业。

市税务局:负责全市服务业税收分析统计、政策制定等工作;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服务业综合效益评价涉及的服务业企业纳税相关数据。

各县(区)人民政府:统筹发展辖区服务业;负责分析辖区服务业总体发展情况;负责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的服务业重点工作、重点任务;谋划推进服务业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负责推进服务业集聚区创建工作;负责推进制造业企业主辅分离和服务外包工作

各开发区管委会:重点发展园区生产性服务业;负责分析辖区服务业总体发展情况;负责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的服务业重点工作、重点任务;谋划推进服务业项目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负责园区内制造业企业智能化改造工作;负责园区内主辅分离和服务外包工作。

四、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委托日常召集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成员单位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经召集人同意后印发有关单位。

五、工作机制

(一)建立工作汇报制度。工作汇报是联席会议的重要内容,重点汇报上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措施,汇报单位为承担上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主要责任单位。主要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每月20日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上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措施,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核实整理后报召集人,并以通报的形式印发有关单位。

(二)健全统计分析制度。建立行业统计和运行监测分析月(报制度,各成员单位每月20日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上月(季度)行业服务业运行情况和下月(季度)相关指标预测情况,主要包括监测行业实现营业额、增加值、同比和环比增速以及支撑因素,重点项目建设情况,重点工作推进情况,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谋划和招商引资项目情况等

(三)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成员单位要抓好本部门本行业相关数据的统计调查,及时准确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供,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服务业发展提供依据。及时总结本单位有关发展服务业工作的重要事项、典型经验、突出问题等,形成书面材料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及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

(四)建立重点行业协调推进制度。根据服务业发展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县区、园区成立重点行业发展专班,重点联合开展调研、制定政策措施、项目谋划、项目推进、招商引资等活动,形成合力,推动重点行业加速发展。

(五)建立督查考核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单独或配合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就每月(季度、年度)联席会议安排的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建设、项目谋划、信息报送、争资金、争政策、争试点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形成《督查通报》报市委、市政府,同时发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按照自治区和市考核办要求牵头制定对各县()、市直有关部门绩效考核办法,将服务业考核纳入全市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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