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201001/2021-00101 | 文号 | 石政办发〔2021〕52号 | 生成日期 | 2021年09月24日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所属机构 | 石嘴山市政府办 | 责任部门 | 石嘴山市政府办 |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
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任务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石政办发〔2021〕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中央、自治区驻石各单位:
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任务清单的通知》(宁政办明电发〔2021〕4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
各责任单位要深入贯彻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凝聚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共识。要切实履行职能职责,强化责任落实,高质量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更好服务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为全市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创优环境。
二、扎实推进落实,认真梳理总结
各责任单位要对照任务分工清单和国家、自治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细化完善落实台账,逐条逐项推进工作落实。要立足工作实际,大胆改革创新、勇于实践探索,切实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堵点难点问题,加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三、严把时间节点,确保工作实效
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紧盯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靠前指挥、亲自部署,推动各项举措按时完成。各责任单位之间(任务分工清单中责任部门列第一的为牵头部门)要通力协作、全力配合,确保各项工作举措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此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各单位政务服务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效能目标考核内容,请于10月15日、11月15日前分别将落实情况台账、落实情况总结报市审批局。
联系人:周志鑫 联系电话:2012620
电子邮箱:szsyhyshj@163.com
石嘴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