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嘴山市自然资源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1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砂石资源处置工作的通知》(石自然资发〔2022〕125号)相关要求,我局委托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宁夏总队、石嘴山市测绘地理信息院分别对大武口区南片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水源替代项目产生的遗留砂石料(第一、第二批次)进行方量测量,核定资源量分别为20.77万立方米、6.49万立方米(共计27.26万立方米);委托北京红晶石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对拟处置的砂石料进行价值评估,认定单价为10.79元/方。现将资源方量测量报告和价值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石嘴山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科联系。
联系人及电话:许乃涛 0952-3811835
附件:1.大武口区南片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水源替代项目产生的历史遗留建筑用砂石料资源(第一批次)储量简测报告
2.大武口区南片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水源替代项目产生的历史遗留砂石料(第二批次)测量技术报告
石嘴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31日
大武口区南片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水源替代项目产生的历史遗留建筑用砂石料资源(第一批次)储量简测报告.pdf
大武口区南片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水源替代项目产生的历史遗留砂石料(第二批次)测量技术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