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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90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2-11-25 20:27来源: 石嘴山市综合执法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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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合理规划停车位的提案收悉,现交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整治车辆乱停乱放。从今年3月份,市城管委制定下发了《石嘴山市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将城市道路和公共停车泊位整治列入重要内容,采取城管+”模式,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重点针对违规停放车辆、经营性停车场价格违法行为、免费停放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等开展联合执法,全力维护收费停车场价格秩序。共查处停车场价格违法案件4起,罚款9500元。开展城管+交警执法活动治理违停机动车6000辆次、乱停乱放非机动车一万余辆次,拖移僵尸车20余辆。

(二)持续施划停车泊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的要求,在住宅小区、公园绿地、沿街道路等能够停车的场所,尽可能的合理施划公益泊车位,近年来累计施划泊车位6万余个,基本满足群众停车需求,方便群众出行。今年市政府承诺的10件民生实事之一就是施划2000个临时停车泊位,截至目前,全市在商圈、学校、医院、小区等周边,按照需求导向、因地制宜、应划尽划的原则共施划临时停车泊位4467个:大武口区已完成施划临时停车泊位1483个、惠农区已完成施划临时停车泊位2599个、平罗县已完成施划临时停车泊位385个。组织三县区综合执法局对全市公共停车场进行了全面摸排,摸清了我市现有47处智能管理收费停车场底数,为整治停车场工作奠定了基础,对无任何审批手续的停车场予以了关停或对公众免费停放。

(三)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网络平台、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停车收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不断提高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的占用公共车位、停车场收费问题的咨询和举报投诉从快从严及时处理,形成社会共治良好格局。

二、下一步工作

(一)强化收费停车场的监管。各相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加大对收费停车场的审批和管理力度,杜绝停车场违规收费情况发生(按照职责分工由发改委负责新建停车场立项审批、备案;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停车场规划、用地审批;住建部门负责停车场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审批;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停车场营业执照的注册登记;公安部门负责指导停车场泊位的设置和管理等相关工作)。同时,发改、住建、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查处停车场非法收费和违规收费,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建立健全停车场管理法规。发改、住建、公安、市场等有关职能部门将通力协作,研究制定城市公共停车场的管理相关法规,改变目前停车场多头管理却又无法可依的局面。积极争取停车场管理纳入立法计划,明确公共停车场管理机构,监督公共停车场正常使用。

(三)制定停车场差异收费标准。针对不同性质、不同类型的公共停车场,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区别不同区域、不同停车时段,确定停车收费的上浮标准。并利用价格杠杆有效引导机动车主减少占路停车,缓解由占路停车引发的交通拥堵等诸多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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