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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82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2-08-25 20:21来源: 石嘴山市综合执法监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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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婕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解决商圈和小区停车难问题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大停车泊位的建设和投入,拓展停车空间。一是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市九柱城市发展集团公司,按照规划先后实施了政务中心立体停车场、汉唐九街停车场,对基建公司停车场、便民市场停车场等停车场进行了改造提升,大部分停车场已经交付使用,为市民提供泊车服务;二是不断施划停车泊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城市道路路内停车泊位设置规范》的要求,在城区停车需求大、矛盾突出的路段以及区域点位施划停车泊位,2021年施划停车泊位5986个;今年施划2000个临时停车泊位作为2022年政府10件民生实事之一,截至目前共施划临时停车泊位4467个(大武口区1483个、惠农区2599个、平罗县385个),做到城区停车泊位应划尽划,最大化拓展停车空间。

(二)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盘活停车资源。结合全市老旧小区改造,通过对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物业规范化管理的综合整治,按照“合理规划,应建尽建”的原则,进一步释放了小区停车泊位。一是截至2022年底,已对恒源小区、育才小区、唐徕小区等47个小区进行了针对性改造,投入资金近2亿元,并新增停车位1950个;二是遵循能改尽改的原则,合理规划利用小区内有效空间,结合小区原有地形面貌增设停车位,不断提升停车位的设计标准,植草砖生态停车位占比不断提高;三是引入蓝牙识别、车牌识别、智慧停车系统,不断提高物业服务企业车辆管理水平,有效盘活小区内车位资源,缓解小区停车难问题。

(三)加强政策解读,严格规范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向各经营性停车场下发《机动车停车场服务收费提醒告诫书》,提醒各经营者严格按照定价标准收费、规范明码标价、落实优惠政策,让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综合执法部门向沿街商户宣传《石嘴山市文明促进条例》,告诫商户依法经营,严禁占用公共停车位,化解商圈停车矛盾纠纷,让经营者依法守规经营。

(四)加大政策宣传,强化舆论监督。通过网络平台、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停车收费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不断提高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对群众反映的占用公共车位、停车场收费问题的咨询和举报投诉从快从严及时处理,形成社会共治良好格局。

二、下一步工作

(一)建立健全停车场管理法规。发改、住建、公安、市场等有关职能部门将通力协作,研究制定城市公共停车场的管理相关法规,改变目前停车场多头管理却又无法可依的局面。积极争取停车场管理纳入立法计划,明确公共停车场管理机构,监督公共停车场正常运行。

(二)增加免费停车场数量。对在公共区域设置的收费停车场进行研究,在财政承受范围内尽量增加免费停车场数量,方便群众停车,实现共享发展。同时,加强对免费停车场的管理,防止公共停车场所属单位将停车场挪作他用,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保证公共停车场能够充分发挥作用。

(三)提升停车场信息化管理水平。探索普及停车信息引导系统,实时显示停车场内空余车位数量及位置,提高停车场的利用率和停车泊位的周转率,推进公共停车场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科学化、智能化。

(四)制定停车场差异收费标准。针对不同性质、不同类型的公共停车场,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区别不同区域、不同停车时段,确定停车收费的上浮标准。并利用价格杠杆有效引导机动车主减少占路停车,缓解由占路停车引发的交通拥堵等诸多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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