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 > 石嘴山市综合执法监督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办理

关于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36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2-08-25 20:03来源: 石嘴山市综合执法监督局
打印

民革市委会:

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盲道监管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市现有持残疾证的视觉障碍者2163人,如何保障视障人士使用盲道安全、畅通出行是帮助他们更好地融入社会大家庭的重要条件。近年来,我市在城市道路建设改造和小微公园建设中严格按照《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规定修筑盲道等无障碍设施,加大工作力度对存量盲道等设施进行日常养护管理,加大对盲道建设不规范、盲道存在断崖、盲道被占用、盲道起伏过大等问题进行整改力度,保障盲道等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科学规划建设。目前我市新建人行道、盲道在规划、设计、建造和验收的各个环节都严格依据国家颁布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标准执行,严格监督、查处存在安全隐患的盲道设计、施工、供材等违规违法行为,坚决杜绝不符合规范的盲道投入使用。去年以来在北武当河生态修复综合整治工程、南北大街主要街路改造、建设街综合改造、小微公园建设等新建道路景观带内规划建设了一批健身步道及盲道无障碍设施,环星海湖慢行系统也已全线贯通,受到市民及视觉障碍者的好评。

(二)强化巡查改造。一是开展经常性巡查。根据城市道路养护规范进行巡查,重点督查人行道及盲道是否损坏、面层有无缺损、盲道中断、缺失等现象,并填写巡查记录及设施损坏通知单;二是进行日常性维修。根据巡查结果,开展人行道养护维修工作,做到随坏随修,应修尽修。三是组织改造升级。结合市区老旧小区提升改造、背街小巷整治等项目对老城区问题人行道和盲道实施改造升级,不断解决 断头盲道中途盲区现象,有效提高盲道合格率。

(三)强化日常管理。一是强化联合整治。依据《石嘴山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市城管委印发了《石嘴山市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持续开展四治一综合五个专项行动,从严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将盲道及无障碍设施脏、乱、差、污治理作为主要内容,重点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占道堆物、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占压人行道、盲道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治理。综合执法部门建立集中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利用城管+住建、公安等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第一时间取缔占用盲道和无障碍设施经营、违法停车等行为,保证盲道设施的完善和通畅。二是强调公众参与。利用网络、市民热线12345平台、监督信箱等方式长期受理群众对盲道及无障碍设施问题的反映,组织监督员强化盲道问题的采集,及时交办和严格督办,并对诉求给予及时答复,从群众的意愿出发,对盲道设施不断改进。

二、下一步工作

(一)实施盲道整治。由综合执法部门、住建、残联、公安和县区政府建立联合会议制度,共同组织实施盲道及无障碍设施违章占压集中整治行动,对盲道及无障碍设施的非法占用、堆放、搭建及时予以清理或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强制执行。公安部门加大对占用盲道及无障碍设施停放(非)机动车的查处力度,对于擅自占用盲道及无障碍设施单位与个人加大处罚力度。综合执法、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过集中约谈共享单车企业,督促其不断加大运维人员投入力度、规范共享单车的运用秩序。同时,综合执法部门合理配置执法人员,加大对乱停乱放共享单车的巡查和行政处罚力度等方法,切实加强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规范管理。督促共享单车企业发挥主体责任,加强巡查、建效的停车用车管理秩序。

(二)加强维护改造。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在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完善城区地下管网系统、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中对城市道路的盲道及无障碍设施进行改造。对布局不合理的、存在问题的盲道及无障碍设施实施改造升级;新建的盲道及无障碍设施,严格按照国家规范建设,坚决杜绝问题盲道投入使用。

(三)强化制度保障。将盲道及无障碍设施管理纳入地方立法计划,研究市区盲道及无障碍设施管理办法,明确盲道及无障碍设施范围,进一步规范盲道乃至电梯、泊位、室内公共卫生间配套无障碍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和管理工作,明确住建、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对无障碍设施的管理职责,明确非法占用、破坏无障碍设施行为的处罚力度,确保无障碍设施运行畅通。

(四)发挥媒体作用。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协同媒体,通过网络、电视、广播、微信等渠道,大力宣传保护盲道通行安全的重要性、维护残疾人利益。积极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引导作用,营造关心、爱护残疾人的氛围,强化盲人使用盲道的信心。

总之,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城市区盲道及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养护工作力度,加大对占用盲道及无障碍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对关爱残疾人和爱护盲道及无障碍设施公益宣传力度,努力促进形成全社会给盲人出行方便,不占用盲道的氛围,保障盲人出行安全。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