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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136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640201014/2022-00023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年08月23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石嘴山市住建局 责任部门 市政科

  

协办意见的函

石嘴山市综合执法监督局

现就民革市委会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盲道监管的提案收悉,提出如下协办意见:

一是同步规划设计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公共交通设施、居住建筑居住区等建设工程项目,坚持无障碍设施建设与建设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在施工图审查备案、施工许可发放等环节会同行政审批部门严格把关,凡未按要求规划无障碍设施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相关手续,不得开工建设,从源头上保证无障碍设施建设落到实处,无障碍设施规划建设率达到100%无障碍设施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简化程序、压缩时限,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促使项目早日建成使用。

二是严格建设标准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咨询机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将有关无障碍设施建设标准培训纳入继续教育培训范围中,使从业人员全面掌握、正确执行标准规定,提高从业人员技术能力。在无障碍设施建设过程中,加强对无障碍设施设计、施工、验收、备案等环节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的规定把好审查关、监督关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确保城区新建、扩建和改建道路的人行道以及各路出入口等处的无障碍缘石坡道设置率达100%公园内设有残疾人通道,公厕出入口进行坡化处理,确保无障碍通道畅通

三是加强日常管护。做好道路、公园、公厕等地无障碍设施的管理和日常管养工作,派专人负责无障碍设施管理,确保无障碍设施功能的正常发挥。在市区主要道路的人行道、盲道,采取了放坡以及设置围栏等措施,防止车辆随意占用无障碍通道,确保人行道的无障碍环境。对破坏和侵占无障碍设施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杜绝在盲道和轮椅坡道上停放车辆、摆摊设点。

下一步,我们严格规范无障碍设施建设。从无障碍设施的规划设计、现场施工建设、竣工验收、移交管理等方面,督促建设、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严格遵守无障碍设施建设相关规范。同时加大资金投入,对既有道路、广场、公园、公厕等配套无障碍设施进行建设改造,把好质量关,严格执行无障碍建设相关规范,完善无障碍设施配套建设。

                         石嘴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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