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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640201014/2021-00057 文号 石住建发〔2021〕97号 生成日期 2021年10月17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所属机构 石嘴山市住建局 责任部门 市政管理科

严波、倪萍、万聚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扩建第五污水处理厂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星海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现状

石嘴山市第五污水处理厂位于大武口区星海镇,东至隆湖二号路,西临隆湖一号路,南至水城路,北靠纬三路。于2015年9月建成投入试运行,工艺采用悬挂链曝气倒置A2/O工艺,2017年完成提标技术改造,改造后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第五污水处理厂在2017年提标技术改造之前,开展了星海镇、隆湖区域的生活污水排水量调查,最终确定提标改造规模为3000m3/d。2018年以后,石嘴山市大力实施农村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星海镇周围农村污水改造完成后整体汇集至第五污水处理厂处理,高峰时期进入第五污水厂处理厂污水达到4000m3/d,超出第五污水厂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

二、正在开展的第五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为确保石嘴山市第五污水厂处理污水能够达标排放,星海镇周边污水能够应收尽收,综合考虑了星海镇开展的农村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于2021年4月对第五污水厂进行了扩容,6月中旬完工。目前,石嘴山市第五污水厂处理能力达到1万m3/d,基本满足星海镇周边污水处理需求。

  

                                    石嘴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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