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住建通字〔2017〕154号
平罗县住建局: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嘴山市大气污染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17]210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落实。11月19日,市住建局组织对平罗县的6个在建项目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督查,现将督查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平罗县荣达水印荣庭
施工单位:宁夏盛凯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宁夏鸿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砂石硬化道路起土,未及时处理;裸露地面覆盖不严。
二、平罗县发行路旧城改造项目工程S-1#商服楼、地下室
施工单位:宁夏恒远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宁夏现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硬化道路垃圾不及时清扫;裸露地面未覆盖。
三、新世纪花园四期工程
施工单位:石嘴山市星凯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平罗诚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砂石硬化道路起土,未及时处理;裸露地面覆盖不严;建筑垃圾不及时清理。
四、平罗县桥馨家园B区
施工单位:宁夏平罗陈桥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单位:宁夏房安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裸露地面覆盖不严;现场焚烧垃圾。
五、康湖水岸
施工单位:宁夏星源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平罗诚建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存在问题:裸露地面和土堆未覆盖或覆盖不严。
督查意见:根据《宁夏建筑业信用体系管理办法》,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不到位的以上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各扣除企业信用分值100分。平罗县住建局尽快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加强建筑施工现场管理,2017年11月23日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报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我局将对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查,逾期未整改到位施工、监理单位,采取加重处罚措施,按日进行信用扣分。同时对监管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造成后果的对责任人进行问责。
石嘴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人:孙志权 联系电话:2097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