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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医保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03-22 16:45来源: 石嘴山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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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医保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年度报告

  

   2022年,市医疗保障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以打造依法参保、依法施保、依法治保,构建公正权威的医疗保障综合执法体系、严格规范的医疗保障法治监督体系、务实高效的医疗保障法治实施体系和坚强有力的医疗保障法治保障体系为目标,认真履行深化简政放权、优化政务服务等各项职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进法治建设,夯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1.将法治政设列入年度重点任务。一是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有效推动了我局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二是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重视制度建设,制定完善了党组议事规程、《石嘴山市医疗保障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制度,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成立行政执法审查领导小组,加大行政案件评查力度。聘用崇源律师事务所经验丰富的律师作为我局法律顾问,对执法工作中有关复杂问题的法律适用提出专业意见建议。三是带头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相关要求;支部结合主题党日开展集体学法普法活动。

2.积极开展法治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局属各相关科室、单位开展普法工作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做到年度有安排,平时有检查,年终有总结。利用网络媒体开展相关宣传解读,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新法律法规,解读新政策,营造浓厚氛围。

(二)强化法治教育,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教育。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根据我局实际情况,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学法4次,领导班子带头学法积极性和用法主动性明显增强。二是集中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知识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以各业务科室为主体,根据部门实际定期和不定期集中开展专题学法和法律业务学习,邀请专业律师为全体干部职工做依法行政专题辅导,干部依法办事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2.强化依法行政保障措施。一是及时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根据自治区相关要求,及时参照自治区医保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对我局权力清单及行业系统权力清单指导目录进行了动态调整,调整共新增权力事项8项、调整1项。调整后,我局权力事项共23项,其中:行政处罚10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检查7项、其他类别4项。二是不断提升医疗保障领域执法水平。以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为抓手,推进“医联体”打包付费、按病种分值结算等支付方式改革;优化办事程序,压减办事环节,推进业务下沉,推进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医保实现“一站式”结算,为办事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优质的医保服务。强化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跟踪、评估,严把医疗服务项目监督关。全力推进国家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成功打造了体系完善、指标合理、信用可查、广泛接受、可复制、可推广的医保基金监管新模式。三是夯实保障基础。改善办公设施,保障办公经费、聘请专业法律顾问,从人、财、物等方面对法治建设工作给予大力支持。

(三)健全完善制度,规范依法行政行为

一是完善决策配套制度。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规定、办公会议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制度等依法行政相关配套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和责任追究,确保行政决策合法、规范、有效。二是坚持民主决策。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民生问题解决等事项,一律提交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提高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和办事效率。三是推进依法决策。规范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出台前必须由相关法律顾问、通过相关部门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报市法治部门审查备案的程序要求,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还要求必须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和专家的意见、召开论证会或听证会后方能出台,从而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

(四)细化工作措施,全面推行“三项制度”

一是严格落实学法用法和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组织全局干部参加网上学法考试和执法资格证申领换发考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健全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二是将“双公示”工作纳入重点管理考核内容,严格落实国家医保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并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试行),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流程,不断完善行政执法的立案受理、审查决定、案卷管理、统计分析、上报备案等工作的运行机制。三是依托“双随机、一公开”,按照“风险分级、量化监管”原则,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监管对象设置合理的抽查比例与频次,每月进行双随机抽查,由执法人员填报抽查结果,定期对抽查结果进行公开。四是扩大运用“互联网+智能监管”新技术应用。全面推行将重点监控场景由住院拓展到门诊、透析、康复、理疗等方面,实现监管关口前移,从严查处医疗机构和参保个人冒名住院、挂床住院等欺诈骗保行为。探索将药店监管由传统检查到实时监控,全面提高医疗保险基金法治化管理水平和效率。严把执法记录关,对执法人员执法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有效防止违法执法、不文明执法现象的发生。4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政处罚案卷被评为优秀案卷。优化医保公共服务。以创建“全国医保服务示范窗口”契机,积极探索推出“异地就医五措联办”“医保退休快捷早办”“承诺容缺暖心快办”“一揽子事集成办”等措施,努力把问题清单转换为服务清单。率先将我市4家定点医药机构及200余名责任医师纳入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拓展了患者购药渠道,及时享受改革成果。全面推行“一窗受理”“不见面办理”医保服务模式,96%以上的企事业单位实现网上参保登记、缴费核定。深入推广“互联网+医保”,全市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全部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全市612家定点医药机构实现医保电子凭证扫码服务全覆盖,进一步方便了广大群众的就医就诊。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法治机构建设亟需加强。受机构和编制限制,没有单独设置法治工作机构,行政执法人员多为兼职,专业化水平不高。二是对“三项制度”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三是普法宣传形式略显单调,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和时效性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度化,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建设医疗保障法治文化阵地,动用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在调处矛盾纠纷和信访维稳工作中履行普法责任,为人民群众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法治宣传。加强对社会热点案(事)件、网络热点问题的法治解读宣传。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公开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扎实推进依法决策。

(三)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力度,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规范联合执法行为,健全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明确执法的权力和责任。加强部门协作推进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制度落实。切实加强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管理和教育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突出抓好公正执法、纪律作风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队伍的业务素质、依法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适应依法行政的新要求。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法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时主动公开协议医疗机构管理、打击欺诈骗保、药品耗材集中招采等信息,以信息公开助力高质量发展,服务企业和群众。规范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利用微信平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盼,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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