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石)煤安处〔2023〕101002号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白芨沟矿:
本机关于 2023年7月18日 现场检查时,发现你单位有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现作出如下现场处理决定:
1.7月5日23时46分,当班工作人员郑继鹏入井,人员定位系统超时报警时间为7月6日11时46分。报警结束时间为7月6日14点34分。
2.7月6日15时01分,当班工作人员王建平入井,人员定位系统超时报警时间为7月7日03点01分。报警结束时间为7月7日08点11分。
3.7月17日零点33分,当班工作人员胡建锋入井。人员定位系统超时报警时间为7月17日12点33分。报警结束时间为7月17日14点18分。
4.通过监测系统查看,今年5月—6月,人员定位系统超时报警频繁,监管执法人员已做过提醒,7月份仍然有人员超时报警情况。王连聪做为调度指挥中心负责人,没有认真履行其职责,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以上1-4项问题立即整改。
如果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石嘴山市 人民政府或者 宁夏回族自治区省应急管理厅 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 大武口区 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本决定。
现场执法人员(签名): 樊金鹏 执法证号: 30535324006
张怀明 执法证号: 30535324035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日期:2023年7月18日
石嘴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