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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信访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03-17 10:19来源: 石嘴山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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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以来,市信访局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要求,高度重视,超前谋划,层层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完成了预期目标。

一、2021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1.推动学习宣传情况。我局高度重视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将其列入党组中心组法治学习的重要内容,坚持开展干部职工集中学法活动。先后组织党组中心组学法会议12次,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政府总体要求,认真传达学习了中央和自治区全面依法治国(治区)工作会议精神。通过学习,局党组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进一步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和新时期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了法治素养,不断增强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2.推动贯彻落实情况。一是健全完善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工作机制,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市依法治市办公室有关安排部署,制定了市信访局年度依法治市工作实施方案,对照任务清单对全年依法治市工作进行了安排,推进各清单目标任务的责任落实。做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信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同时,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强化第一责任人的第一主体责任意识。二是坚持落实领导干部述廉述职述法制度。2022年1月13日,局党组成员认真开展了述廉述职述法工作,局长代表局党组进行了领导班子述廉述职述法,对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认真总结,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制定了整改措施。三是落实“三个规定”,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2021年6月8日下午,市信访局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了由市司法局牵头召开的“三个规定”“万长”宣讲会。会议围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主要内容,以案释法,使大家受到了深刻的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了规矩意识,做到了心中有戒。局领导班子成员签订了《石嘴山市党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没有出现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问题。

3.推动解决问题情况。2021年,我局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坚持用法治思维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信访问题,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按照“预测在前,全面排查,依法调处,防范到位”的原则,重点排查化解六大类矛盾问题,并建立工作台账,落实“三个清单”,切实做到各种矛盾纠纷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对矛盾纠纷进行三级风险管控,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进行风险评估,分级管控。对重点事项进行三色督办,大大提高了督办的效果和质量。坚持全面推与解难题并重、去存量与控增量并重,挂图作战,实行清单化管理,定人定责定时限,一案一策、专班推进、多元化解。全市信访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均达99%以上。

(二)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取得突破情况。

1.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情况。按照中央、自治区关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决策部署,大力宣传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密切相关,与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传染病防治、应急管理、环境保护、野生动物保护、扶贫救助、权益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电信诈骗、网络安全、知识产权保护、消防安全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优化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意识,为全市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2.完善依法治市行政制度体系。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及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按照《普法责任制“四清单一办法”》要求,详细梳理我局2021年度普法任务,通过接待信访群众,大力宣传《信访条例》、“诉访分离”,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等工作,通过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充分利用重大热点信访问题开展普法工作。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规范,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快推进“互联网+信访”融合,建设更加全面、及时的信访信息系统便民服务平台,提高信访事项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我局通过信访信息平台将受理的信访事项办理情况予以公开,便于信访人查询,充分保障信访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同时,于2021年1月4日,在石嘴山网对我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及时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3.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三重一大”制度要求,制定和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并在工作中严格坚持“四项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职责范围内“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领导班子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坚持依法决策原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纪律,必须按照工作职责和权限进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按照党的干部工作原则选拔任用干部,并对全局干部进行有效管理和监督。坚持责任追究原则。建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滋生。

(三)聚焦法治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1.持续推进主体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21年5月20日上午,结合党史学习教育联合16家信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上街开展了以“依法信访、理性维权、我为群众办实事”为主题的宣传和现场“流动接访”活动,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500余册、解答群众信访诉求10余件,使广大群众进一步地了解了《信访条例》,提升了广大群众对“网上信访”知晓率,增强了依法信访意识。

2.集中开展了2021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一是组织干部学习了《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进一步增强了干部“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干部职工增强宪法法律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二是组织干部参加了2021年度全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无纸化考试和全市2021年宪法有奖知识竞答活动,参加率达到100%,合格率100%。强化了干部职工对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三是组织干部参加了2021年宁夏法治政府建设公众满意度测评调查活动,参评率100%。集中观看了中央电视台第12套播放的《平安行.全国交通安全日》活动,提高了干部职工交通安全意识。四是开展宪法全屏活动。在“宪法宣传周”期间,我局在接访大厅电子屏滚动播放宪法宣传标语公益,让来访人员也接受《宪法》教育。

3.扎实推动《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按照《“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教育实践好活动方案》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民法典》学习宣传。一是为每名干部职工购买了一本《民法典》单行本,方便大家学习;二是利用每周一例会,集中时间,由专人带领干部职工就关于《民法典》草案的说明、《民法典》全文逐章节逐条进行学习。同时鼓励干部职工利用工作之余通篇自学《民法典》。三是组织《民法典》知识测试,全局14名干部职工积极参加。通过学习这部和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息息相关的《民法典》,让大家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亮点工作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重要思想,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深化“以人民为中心”重要思想,夯实基层信访维稳工作基础,构建完善基层治理体系,进一步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切实服务信访群众。2021年我局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覆盖到乡镇(街道)列为今年的亮点创新工作之一,经过近9个月的不懈努力,实现了这一目标。

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矛调中心的建设是我市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重要思想,深化“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的创新举措,也是进一步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服务全市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实行“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在联合接访、联合调处、联合督办中资源共享、相互监督,提高了矛盾纠纷调处的公信力,弥合了信访体制中的部门缝隙,在保持体制不变的情况下实现治理机制创新。

(一)集成多元手段,实现了“一站式接收、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矛调中心建设普遍提供接访、诉讼、调解、劳动监察仲裁、行政复议和公共法律等服务,明确“1+3+35+X”建设目标,即在高标准建好1个市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的同时,三县(区)分别建设1个矛调化解中心,35个乡镇(街道)确保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建设全覆盖,推动在矛盾纠纷总量大的村(社区)建设X个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站点,构建“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联动工作体系,推动矛盾纠纷化解“不出乡镇(街道)、不出村(社区)”。此举实现了“一窗受理、多元化解、闭环管理”,让群众反映诉求和化解矛盾纠纷“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通过设立无差别受理窗口,健全窗口与入驻部门协调对接机制,一窗受理群众提出的各类事项,准确区分类型,分流到专业窗口或相关部门精准办理。坚持“调解优先、诉讼断后”,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和检调对接,发挥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非诉解决方式优势,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成诉、成访之前。建立健全即接即办、教育疏导、会商研判、协调办事、公开监督及评价、回访等机制,优化内部流程,形成工作闭环。

(二)强化数字赋能,构建了矛盾问题一网通调、协同治理机制。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矛调中心建设注重运用信息技术和大数据技术手段,推动矛盾纠纷化解线上线下齐发力,依托“一网通调”“信访超市”“信访代办”“智慧大脑”等形式,全市35个镇街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已全部完成建设,实现了基层治理从数字化到智能化再到智慧化的转变。按照国家及自治区信访局的要求,立足线上线下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上访下访结合,纵向贯通国家、自治区、市、县(区)信访部门,横向联通市、县(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工作范围的全覆盖,依托“全国信访信息系统网上信访受理平台”,实施矛盾纠纷统一受理入口、统一流转通道、统一基础支撑、统一管理考核。发挥市信访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入驻人员、代办代跑人员作用,推动异地纠纷在线调解,免去老百姓来回奔波之苦,实现“一次也不跑”。加强数据资源整合应用,打造集线上流转办事、动态管理、调度指挥、预测预警、精准决策于一体的县域社会治理“智慧大脑”。

(三)注重系统治理,形成了“一中心、一平台、一网格”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市、县(区)、乡镇(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市级中心以县(区)中心为枢纽,“点线面”结合,一体化联动、全方位延伸,发挥“中心”的辐射牵引作用、发挥“基层治理平台”的支撑作用、发挥全科网格的底座作用,努力实现将群众信访和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解决在当地。积极推进调解组织和网络向下延伸,压实乡镇(街道)以及事权单位的公共服务、矛盾化解、社会治理等职能,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积极推动社会治理优质资源向乡镇(街道)下沉,完善乡镇(街道)平台运行管理机制,有效解决乡镇(街道)社会治理力量分散、条块分割的问题。充分调动基层网格员推动他们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的重要基础性作用。突出一张网格管全域理念,将分散的治理力量、系统力量、管理网格等进行优化整合,综合治理、重点人员管控、应急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统筹纳入基础网格体系。建立健全日常巡查和重点走访、网格事项流转处置等工作机制,最大程度发挥基层网格作用,实现“大事全网联动、小事一格解决”。截至目前,累计排查各类纠纷214件次,累计化解矛盾纠纷209起。

三、存在的问题

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法治宣传工作形式单一,宣传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四、2022年工作重点

(一)安排部署“八五普法”规划。根据国家信访局关于印发《全国信访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国信明电[2021]12号)、《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在全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发[2021]30号)和自治区信访局印发《关于全区信访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五年规划(2021-2025)>的通知》的通知》(宁信局发[2021]20号)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局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逐项予以落实。

(二)聚焦关键少数,履行好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职责。通过层层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强领导和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拓展普法途径、平台和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有特色的法律宣传活动,强化法治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高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三)聚焦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持续加强信访积案化解、重复访治理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严格信访事项规范化办理程序,切实维护信访群众合法权益,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和揪心事,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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