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宇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锦林街道辖区石炭井医院建立120急救接待站及增设科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关于印发进一步完善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医发〔2020〕19号)和《医疗急救站设置原则和建设标准(试行)》精神,石嘴山市院前急救队伍由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平罗县人民医院)、自治区第五人民医院、惠农区人民医院、平罗县中医医院、平罗县陶乐中心卫生院7个急救分站的医、护、司和市调度中心调度员共114人共同组成,纳入全区120急救网络一体化系统平台统一管理。按照国务院前急救规划布局指标要求,石嘴山市目前院前急救能力已基本达到。
2017年以来,宁夏第五人民医院石炭井医院按照综合医改的整体工作部署和实际情况,对机构职能进行相应调整,转型为医疗(内科)、康复、中医、医养结合、残疾人托养、社区卫生服务相结合的康养服务机构,急诊(急救)科室已撤销。经与宁夏第五人民医院石炭井医院沟通,按照《医疗急救站设置原则和建设标准(试行)》,对医院设置急救分站进行评估,不满足设置基本条件。因此,代表提出的“在宁夏第五人民医院石炭井医院设置急救室,配备专职或兼职医务人员和相应急救医疗设施设备”,暂不具备办理条件。
市妇幼保健院是一所专科医疗机构,院前急救能力有限,无法承担院前急救工作,因此代表提出的“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资源设置120急救”,暂不具备办理条件。
综上,乔宇奇代表提出的“关于在锦林街道辖区石炭井医院建立120急救接待站及增设科室的建议”,因医院条件所限,暂不具备办理条件。经与代表多次沟通,代表同意答复意见。